中国古代教育史素材
中国古代教育史
从广义文化的角度看,人类创造的文化(经验、知识和技能等),依靠广义教育手段实现传承与传播,因此教育是人类文化传播的首要手段。
一、概述
(一)教育的概念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教育”一词最早见于《孟子·尽心上》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说文解字》释:“教,上所施下所效”;“育,养子使作善也”,即教育是教诲培育的意思。
教育是传递生产与社会生活经验的必要手段,是人类社会永恒的历史范畴。广义而言,凡是有目的地增进人的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的活动,无论有组织或无组织、系统或零碎,都属于教育。而教育学研究的核心,主要是针对年轻一代的学校教育:教育者根据特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对受教育者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知识技能传授、思想品德培养、智力与体力发展训练,最终将其培养为服务于该社会或阶级的人才。
(二)教育的本质特征
- 永恒性:教育伴随人类社会起源而生,源于社会劳动,因传授生产与生活经验的需求产生,随社会进步不断发展,将与人类社会长期共存。
- 社会性与阶级性:教育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政治的反映,受社会发展规律、经济与政治制度制约,同时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它既是生产斗争的工具,在阶级社会中也是统治阶级政治斗争的工具,因此兼具时代性、历史性、阶级性与政治性。
- 受个体身心发展规律制约:教育通过培养人作用于社会发展,而作为教育对象的人有自身生理与心理发展规律,教育必须遵循这些规律才能见效。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是相对遗传和环境而言的,三者是内因与外因、主观与客观的辩证统一。教育需结合社会(或阶级)要求与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启发性,调动儿童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着眼于儿童的“最近发展区”,使教育作用与发展需求紧密结合。
(三)教育的类型
根据不同标准,教育可划分为多种类型:
- 按场所划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
- 按形式、内容、时间、对象及主管主体划分:普通教育、专业教育、业余教育、华侨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国立教育、集体教育、私立教育等。
- 按历史时期划分:原始社会教育、奴隶社会教育、封建社会教育(统称古代教育)、资本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
中国古代教育的下限断至1904年清朝公布《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即辛亥革命前夕。近代中国教育转型始于鸦片战争后,先后由外国教会、洋务派、改良派推动,直到1902年清廷公布张百熙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但未实施;1903年清廷命张百熙、荣禄、张之洞以日本学制为蓝本制定《奏定学堂章程》,次年推行,成为教育转型的标志。
二、中国古代的官学教育
中国古代官学教育是由中央朝廷及地方官府直接创办管辖、旨在培养统治人才的学校教育体系,分为中央官学教育与地方官学教育。
(一)中央官学教育
中央官学的兴衰与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变化相适应,为其服务。虽有西周“学在官府”之说,但朝廷设立中央官学正式始于汉朝;魏晋南北朝政局纷乱,官学时兴时废;唐朝中央官学繁盛、制度完备,发展至顶峰;南宋以后逐渐衰落,沦为科举附庸;清末完全被西方学堂取代。
中央官学主要分为四类:
- 最高学府——太学和国子监
汉代重视官学,重点发展太学: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设太学,置博士弟子50名,汉成帝时增至3000人,质帝时达3万余人,规模宏大。隋文帝设国子寺,隋炀帝时改名国子监,是中国专门教育管理机构之始,延续至清代。太学与国子监是封建王朝培养人才的核心场所,在办学育人、繁荣学术、发展科举取士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中外教育史上地位重要。 - 专科学校
东汉末年的鸿都门学,南朝的史学、儒学、玄学,唐宋明三代的书学、算学、律学、医学、画学、武学等,均为培养专门人才的学校;此外还有唐朝咒禁学、崇玄学等特殊专科学校。 - 贵族学校
东汉四姓小侯学,唐朝弘文馆,宋朝宗学、诸王宫学及内小学,明朝宗学,清朝旗学、宗学等,均以贵族子弟为教育对象。 - 短期学校
封建社会中央官学中,存在部分无固定制度、开设时间短促的学校,如宋代外学(辟雍)、广文馆、四门学等;另外宋代京都设立的普通国立小学,也属中央官学范畴。
(二)地方官学
中国古代地方官学始于西汉景帝时文翁在蜀郡设学宫,汉武帝赞许并诏令天下郡国设学宫,此后部分郡开设学宫;汉平帝元年(公元3年)建立地方学制度,规定郡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乡曰庠,聚曰序,“学校”名称由此而来。东汉出现“学校如林,庠序盈门”的盛况;魏晋南北朝地方官学衰废,“空有建学之名,而无弘道之实”。
唐代前期地方官学繁盛,天宝安史之乱后衰废。地方官学除长史管辖的“儒学”外,还有直属太医署的“医学”、直辖中央礼部祠部的府州“崇玄学”。府州县学生多为下级官吏及庶民子弟,以《九经》(三礼、三传、易、书、诗)为主,要求较低,通一经或“未通经但精神聪悟、有文词史学者”即可毕业,可升入中央官学四门学。
宋辽金时期,地方官学有四大特点:一是设置主管地方教育的行政官员,各路置提举学事司;二是实行三舍制度(上舍、内舍、外舍);三是划拨学田保障经费;四是教学以经术训导为主,与汉唐地方儒学一致。
元代地方官学制度完备,但多数有名无实;明代立国之初即设府州县学,边防区设卫学,乡村设社学,最盛时全国有学校1700余所;清代基本沿袭明代规模。
三、中国古代的私学教育
私学是与官学相对的教育形式,在中国教育史上占据重要地位。
(一)私学的产生
中国古代私学诞生于春秋时期,以孔子私学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
春秋战国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转型期,教育由“学在官府”变为“学在四夷”,私学应运而生。士阶层的学说传承各不相同,形成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其中儒家、墨家、道家、法家影响最大。
孔子在曲阜杏坛讲学,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培养了大批文化人才。儒家以六经为教科书:《诗》为文学课,《书》为政治课,《易》为数学课,《礼》为道德伦理课,《乐》为音乐艺术美学课,《春秋》为历史课;孔子极少谈论怪力乱神,不重视生产知识与科学技术的传授,这一不足对中国古代文化产生了长期消极影响。但他教学态度认真,“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创造了以培养自觉性为中心的因材施教方法,如注重个性差异、启发诱导、学思结合、知行合一等,其私学经验之丰富、影响之深远,远超其他学派。
同时期的墨家代表农业手工业者利益,注重科学技术教育,与儒家并称春秋显学。
(二)私学的发展
秦朝采纳李斯建议颁“禁私学令”,否定教育作用,是秦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今文经学为官学,但不禁止私学,古文经学成为私学传授内容,东汉末年古文经学压倒官学,马融、郑玄等大师的私学生徒多达千人。汉代私学重视师传家法,古文经学讲究名物训诂、考证,后世称“汉学”;组织形式分为蒙学(书馆、学馆,启蒙教育)与精舍(精庐,专攻经学的提高教育)。
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学衰颓,私学繁荣,名儒聚徒讲学屡见不鲜,教学内容突破传统儒学,涵盖玄学、佛学、道教及科学技术。萧梁周兴嗣编辑的《千字文》影响深远,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成为家庭教育代表作,《五经》《论语》《千字文》等教材还传入日本。
唐代私学遍布城乡,程度悬殊:既有颜师古、孔颖达、刘焯等名士大儒以教授为业,也有村野启蒙识字的私立小学。
(三)私学的进一步发展
唐代以后,宋元明清私学有两大分支:
- 书院制度:成为私学的重要形式,后续单独详述。
- 蒙学教育:以私人设立的学塾、村学为主,启蒙教材丰富:宋代有《百家姓》《三字经》,后世又编有《千家诗》《杂字》等。明清学塾分为坐馆(教馆)、家塾(私塾)、义学(义塾)三种形式。清代尹钧(1783~1854)撰写的《教童子法》,是专门论述启蒙教育的著作,全面阐述蒙学教授方法,提出独特的蒙学原理见解。
四、中国古代的书院
书院起源于唐代,兴盛于宋代,是中国古代教育史、学术史上极具特色的教育组织形式,历经千年办学历史,形成了独特的办学形式、管理制度与教学方法,使传统私学趋于成熟完善。
(一)书院的发展简史
- 唐代:萌芽时期
唐开元年间设立的丽正书院和集贤殿书院是宫廷图书馆,非教育机构,但为“书院”名称之始。此后出现的私人书院多为士人读书治学的场所,其中皇寮书院、梧桐书院、松竹书院、东佳书院已有讲学记载,标志着书院教育机构初步形成,唐五代书院与后世书院多有直接联系。 - 两宋:繁荣与成熟时期
两宋共有书院397所,可补充甚至代替官学。北宋出现一批全国著名私人书院,如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应天书院(睢阳书院)、石鼓书院、茅山书院等,受官方支持资助,发挥补充官学的作用。南宋书院进入新阶段,与理学结合,制度成熟完善:自由讲学、学术研究、问难论辩等制度形成,明确提出独特教育宗旨,反对沦为科举附庸,以培养传道济民的人才为目标;但官方支持也带来一定官学化影响。 - 元代:官学化转型时期
元代共有书院227所,有“书院之设,莫盛于元”之说。原因一是元朝政府采取奖励政策,二是儒家学者不愿仕元,退居山林创办书院。为控制书院,政府委派山长或授予官衔,掌握领导权,教师任命、学生考核均由政府批准,大量官办书院纳入官学体制,私办书院也逐渐官学化。 - 明代:兴衰交替时期
明初书院沉寂,成化年间因官学沦为科举附庸、士风日陋,士大夫纷纷创办复兴书院;正德年间王学思潮兴起后,书院真正振兴,恢复自由讲学精神,成为重要学术基地,但也引发统治者四次禁毁书院的事件(嘉靖十六年、十七年,万历七年张居正禁毁,天启五年禁毁东林书院)。明代书院共1239所,远超宋、元,以嘉靖、万历年间最多,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江西、福建、浙江、湖南)。 - 清代:普及与衰落时期
清初统治者抑制书院发展,康熙、雍正后逐步恢复:康熙赐御书匾额支持白鹿洞、岳麓等书院;雍正发上谕肯定书院作用并提供经济保障;乾隆重视师长任命与学生考核。清代书院发展到历史高峰,共1900所,但官学化严重,完全沦为科举附庸。清末书院改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书院的制度特色
书院是封建制度化的私学,形成了完整的组织系统与功能体系:
- 组织系统:由山长(院长、洞主,教学管理主持人)、堂长(协助山长管理教学或生徒首领)、学长(学科教职或教务负责人)、会长(协助山长评阅试卷)、斋长(协助教学、行政与生活管理)、讲书(讲解经书)、经长(解析经籍疑义)、监院(负责行政、财务与学生品行稽察)、首事(管理事务)、掌祠(主持祭祀)、掌书(管理图书)、书办(掌管卷宗档案)等职事组成。
- 核心功能:讲学、藏书、祭祀。
- 教学管理:有分科制度、分斋教学制度、课程规定、考课制度等。
- 藏书体系:来源包括皇帝赐书、私人捐赠、书院购置与刊刻,藏书以教学与学术研究相关为主,制定了完善的收藏、借阅制度。
- 祭祀活动:定期祭祀先圣孔子、与书院相关的先儒贤,以及文昌帝、奎星等。
(三)书院的教学研究与学风特色
- 教学特色:自由讲学,学术研究与教学活动相结合,注重自学、问难论疑与读书指导。
- 学术研究形式:著述、学术讨论、建立学派。
- 学风特色:强调德育目标,反对为科举而学;提倡学术创见,反对死守章句陈说;开门办学,兼收各家之长;尊师爱生,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
书院是中国传统私学长期发展的结果,是高级形态的封建制度化私学。
五、总结
对中国古代教育,不可简单判定优劣得失,需细致具体分析,从优中含劣、劣中含优、得中有失、失必有得的辩证关系中,寻找对后人的启迪与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