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五种奇特献身方式
古代女子五种奇特“献身”方式
女子“献身”,顾名思义是将自己的初夜献给异性,而在世界古代史上,记载着五种奇特的“献身”方式,具体如下:
一、“献身”给神物
古埃及盛行崇拜“金牛”之风,所谓“金牛”是身上带有特别斑纹的黑牡牛,被认为是生殖之神奥色里斯的化身。一旦有“金牛”诞生,祭司会将其精心饲养,四个月后送入“金牛庙”。在“金牛”初到庙堂的40天内,禁止男性进入,只允许女子在庙内裸体供奉,少女们需将初夜献给“金牛”,这被视为她们的宗教责任。
这种风俗在当时被视为神圣,但对女子而言极为残酷:一方面过程充满危险,懵懂的牲畜与人类交配,即便有人协助,对少女来说也是恐惧的经历;另一方面打破了人与动物的界限,让当地人认为人与动物交配是自然之事,只是有神圣与非神圣之分。
二、“献身”给神的代表——僧侣、祭司
古代印度,国王在新婚的三天内不得与新王妃接触,这三天要交由最高僧侣与王妃共寝,君王尚且如此,普通百姓的情况可想而知。
这种习俗虽被赋予神圣色彩,但背后存在矛盾与假象:僧侣作为神的代表,正是这类风俗的宣传者,若并非真的信奉神灵,这便成了一场骗局。可见,贞洁与否、神圣与否,全在人的主观认知。
三、“献身”给酋长、地主、君主
印度孟加拉的土著民族中,处女必须先侍奉兼任祭司的酋长,才能结婚;新西兰、尼加拉瓜、南美巴西等地也存在类似风俗。古罗马的奥古斯都大帝曾主张对臣下的妻女行使这种权利;法国布勒塔涅的风俗则更为特殊:初夜第一夜献给基督,第二夜献给圣母,第三夜献给地主,第四夜才献给新郎;曾属葡萄牙的圭内瓦某部族,酋长不仅享有初夜权,还要求收取相应礼金。
相较于前两种带有宗教色彩的初夜权,第三种已沦为淫风。酋长、祭司、地主等起初或许因迷信认为自身有“魔力”可除病消灾而行使初夜权,后来从性体验中获得甜头,便打着神圣的幌子满足私欲,初夜权也从神圣义务变成了压迫手段。欧洲中世纪时,这种权利甚至成为占有农奴、玩弄女子的工具,法国将其称为“张开大腿权”。
四、“献身”给亲友、宾客或贱民、仆役、外地人
这类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 亲友和宾客行使初夜权:非洲利比亚人会让结婚女子的第一夜委身于来客,女子自身还将此视为荣誉;在淡路岛,新娘出嫁前夕,会被新郎的几个朋友带到森林中破除处女身;还有部分地区由新郎的父兄行使初夜权。这种习俗的成因说法不一,或是当地性伦理观念开放,或是认为女子的“落红”是灾难,希望通过亲友来宾分担、免除灾祸。
- 贱民、仆役及外地人行使初夜权:菲律宾一些土人部落设有专门的公吏负责此事;新喀利多尼亚的处女结婚前,会用高额报酬雇人“破瓜”;据日本学者南方熊楠记载,曾有印度贵族卑躬屈膝地请求旅居的日本学者松本正藏为自己的女儿“破瓜”。
五、公开拍卖初夜权
在《黑色的性行为》一书中记载,赤道附近的非洲某部族有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少女到了成熟期,初夜权会卖给任何出价合适的人。当天,少女被衣物包裹,被人抬着在部落内巡回,随后在部落广场的洋伞下跪着,围观者可支付相应代价与少女共度一夜。
总之,这些奇特的“献身”方式既展现了世界古代史的神秘色彩,也暴露了古代社会对女性的巨大摧残与伤害,导致女权地位跌入谷底,堪称世界古代女性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