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节日、古代官职制度、奇门遁甲与时刻划分详解
中国节日、官职制度、奇门遁甲与时刻划分
一、中国传统节日
(一)主要传统节日
元旦(正月初一)
亦称元日,有祭神、贴桃符的习俗。历代元旦日期并不统一:夏代在正月初一,商代在十二月初一,周代在十一月初一,秦统一后以十月初一为元旦,汉武帝时恢复夏历,定正月初一为元旦,沿用至今。上元(正月十五)
又称元宵、元夕、元夜,因古代上元夜有张灯嬉戏的习俗,故又称灯节。习俗包括赏花灯、闹年鼓、迎厕神、吃饺子等。元宵习俗始于汉朝,当时称灯节、上元等;宋代开始流行吃元宵,元宵即糯米圆子,有实心或带馅的,可汤煮、炒制或蒸食。社日
农家祭祀土地神的日子。汉以前仅有春社,汉以后增设秋社,春社在春分前后,秋社在秋分前后。社日当天,乡邻会在土地庙集会,备酒肉祭神后宴饮。寒食
在清明前二日(冬至后一百零五天或一百零六天),相传起源于晋文公悼念介子推:介子推隐居绵山,晋文公为逼他下山放火,介子推抱树而死,晋文公遂下令此日禁火寒食,后演变为寒食节。清明
主要习俗为踏青、扫墓。杜牧《清明》诗云:“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上巳
原定于三月上旬的巳日,曹魏以后固定为三月三日。早先人们会到水边游玩采兰以驱邪气,后来演变为水边宴饮、郊外春游的节日。杜甫《丽人行》云:“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端午(五月初五)
又称端阳、重五,“端”即“初”之意。相传屈原于此日投江,人们争相划船施救,后演变为划龙舟习俗;又投粽子入江保护屈原遗体,逐渐形成吃粽子的传统。唐以后端午成为重大节日,朝廷会有赏赐。七夕(七月七日)
民间传说此夜牛郎织女鹊桥相会,妇女们会结彩楼,在庭院中陈列酒脯瓜果,向织女乞巧。中秋(八月十五)
因八月十五处于秋季正中,故称中秋,民间俗称八月节。此时秋高气爽、月色绝佳,是赏月的好时节,赏月、祭月为主要活动,石榴与月饼是祭月的主要祭品。重阳(九月初九)
又称重九,古人认为九是阳数,日月皆逢九,故称重阳。古人认为此日佩戴茱萸囊、登山饮菊花酒可免灾祸,逐渐形成登高饮酒的习俗。腊日(十二月初八)
“腊”是祭祀之名,岁末祭祀众神称为腊,故十二月又称腊月。古代十二月初八为腊日,即腊八节,又称“佛成道节”,因传说释迦牟尼于此日得道成佛。除夕
一年最后一天的晚上,又称除夜,寓意除旧布新。一年的最后一天叫“岁除”,当晚人们常通宵不眠,称为守岁。苏轼《守岁》诗云:“儿童强不睡,相守夜欢哗。”
(二)其他小众节日
浴佛节(四月初八)
传说此日是释迦牟尼诞辰,寺庙会设香汤浴佛,举办龙华会,后逐渐演变为民间节日。春龙节(二月初二)
民谚有“二月二,龙抬头”之说,因二月初二临近惊蛰节气,惊蛰意味着冬眠动物被春雷惊醒,龙也不例外,这便是春龙节的由来。
二、古代官职制度
(一)官职概况
古代职官体系复杂,且各朝均有变化,可从中央、地方两方面大致梳理:
- 中央官职:皇帝之下设丞相(或宰相)辅佐国政、统领百官;中央一般设六部分管政务,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
- 地方官职:大政区称郡、州或省,长官分别为郡守、太守(或刺史)、巡抚;基层政权为县,县官称县令或知县;大政区与县之间设州(或府),长官称知州(知府)。
(二)核心官职详解
- 爵:即爵位、爵号,是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与制度多有变化。
- 丞相: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
- 太师:有两种含义,一是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无实职;二是太子太师的简称,为“东宫三师”之一,是太子的老师,后逐渐成为虚衔。
- 太傅:古代“三公”之一,也是“东宫三师”之一,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李鸿章等人死后被追赠太傅。
- 少保: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
- 尚书:最初掌管文书奏章,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 学士:魏晋时掌管典礼、编撰诸事;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是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有“内相”之称;明清时翰林学士的地位与职掌与唐宋时期不同。
-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设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为“上卿”。
-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为将军的最高称号,如韩信、卫青曾任此职;魏晋以后渐成虚衔;明清仅战时设置,战后即废除。
- 参知政事:简称“参政”,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 军机大臣:清代军机处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等兼任,被称为“枢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
- 军机章京:军机处的办事人员,是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
- 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
-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常被尊称为“枢密”。
- 左徒:战国时楚国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 上大夫:先秦官名,等级比卿低一等。
- 大夫:各朝代所指不同,有时指中央机关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
-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朝廷重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秦汉以后设太史令,职掌范围缩小,地位降低,司马迁曾任此职。
-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
-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属官;唐代始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
-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魏晋以后常为事实上的宰相。
-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
-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
- 尹: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也是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县尹等。
-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
-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
- 司马:各朝代所指不同,战国时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
-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最初仅设于边境诸州,后内地遍设,形成割据局面,世称“藩镇”。
- 经略使:简称“经略”,唐宋时期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
-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
- 太守: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
- 都督: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部分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
-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
- 抚军:即巡抚的别称。
- 校尉:两汉时期职位次于将军的官职。
-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
-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
-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行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
-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
-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 里正:古代乡官,即一里之长。
-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三)重要官制体系
-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 三公九卿
- 卿:西周及诸侯国都有卿,分上中下三级;战国时期不少国家沿用,上卿为当时最高官职。
- 九卿:始于秦汉,指太常、光禄勋、卫尉、廷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官职。
- 三公:起源较早,周时以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西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东汉时改为太尉、司徒、司空,又称“三司”,共同负责军政事务。
三、奇门遁甲
奇门遁甲自古被称为“帝王之学”,其产生与军事密切相关,在小说和传说中常用于军事与占卜,用途主要分为两类:
- 法术方面:属于道教玄学范畴,包括遁法、隐身法、障眼法,甚至呼风唤雨等。
- 择吉占验方面:用于预测在特定时间、方位行事的吉凶利弊。
核心构成
- 奇:指乙、丙、丁三奇,代表日、月、星。
- 门:指休、死、伤、杜、开、惊、生、景八门,对应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方。
- 遁甲:将六甲隐藏于戊、己、庚、辛、壬、癸六仪之下。
奇门遁甲以阴阳五行、天干地支为推理基础,相较于传统命理术数,多了天地人三盘,以及星、神、门等元素和诸多格局:
- 八神:值符、腾蛇、太阴、六合、白虎、玄武、九地、九天。
- 八门:开门、休门、生门、死门、惊门、伤门、杜门、景门。
- 九星:天蓬星、天芮星、天冲星、天辅星、天禽星、天心星、天柱星、天任星、天英星。
四、时刻划分
(一)时辰与刻
时辰:古代将一昼夜分为十二个时辰,对应现代24小时,具体划分如下:
- 子时:23:00-1:00,别称午夜、子夜、夜半等
- 丑时:1:00-3:00,别称鸡鸣、昧旦等
- 寅时:3:00-5:00,别称骑旦、平明等
- 卯时:5:00-7:00,别称日出,为古代官署开始办公的时间
- 辰时:7:00-9:00,别称食时等
- 巳时:9:00-11:00,别称隅中等
- 午时:11:00-13:00,别称日中;正午12:00又称平午、亭午等
- 未时:13:00-15:00,别称日侧、日映等
- 申时:15:00-17:00,别称哺时、日哺等
- 酉时:17:00-19:00,别称日入等
- 戌时:19:00-21:00,别称黄昏等
- 亥时:21:00-23:00,别称人定、夤夜等
刻:古时一昼夜共100刻,1刻约合现代14分24秒;钟表传入中国后,改为15分钟为一刻,对应四分之一小时。
清代将一个时辰分为“时初”和“时正”,十二个时辰变为二十四个单位,与西方24小时对应。
(二)夜间更次
古人将一夜分为五更,每更约2小时,以击鼓报更:
- 一更天:19:00-21:00
- 二更天:21:00-23:00
- 三更天:23:00-次日1:00
- 四更天:1:00-3:00
- 五更天:3:00-5:00
(三)模糊计时单位
“一柱香”“一盏茶”“一顿饭”均为模糊计时单位,没有固定时长,大致为十几到二十分钟左右,无需过分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