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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皇帝玺诏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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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皇帝的玺与诏书

一、皇帝的印玺

汉代皇帝通常拥有七枚印玺,其中传国玺不用于封印文书,实际承担公务封印功能的是六枚白玉螭虎钮印玺,各有专属功用:

  1. 皇帝行玺:用于封印普通诏书,如任命三公以下官员的文书。
  2. 皇帝之玺:用于封印下达给诸侯王的诏书,也可用于征发郡国兵力。
  3. 皇帝信玺:用于封印征召大臣的诏书,一般的发兵诏书也使用此玺。
  4. 天子之玺:用于封印赐给匈奴单于等外国首领的诏书。
  5. 天子行玺:用于封印对外国封侯或征召其首领的诏书。
  6. 天子信玺:用于封印征发外国兵力,以及祭祀天地鬼神相关的诏书。

二、皇帝的诏书

诏书是皇帝下发文书的统称,具体分为四类:

(一)策书

  • 形制:由长二尺和长一尺的简札间隔编联而成,编绳为两道。
  • 书体:多使用篆书,仅在罢免三公时使用隶书。
  • 程式:起首标注年月日,以“皇帝曰”开头(注:部分三国小说中“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表述不符合汉代史实,该格式始于明朝之后)。
  • 用途:仅用于诸侯王和三公的除封、免罢事宜。

(二)制书

  • 适用范围:一是下达给三公,并通过三公向全国发布赦令、赎令;二是针对郡太守以上,包括将军、公卿在内的职官下达指令。
  • 程式:起首为“制诏某官”。
  • 内容:涵盖赦令、任免令及相关政务指示。

(三)诏书

  • 常见程式
    1. “告某官某,……如故事”;
    2. 群臣奏请后,下交有关部门时标注“制”,天子签署“可”;
    3. “已奏,如书”。
  • 用途:主要作为皇帝下达的命令文书,或是对群臣奏请的批示文书。

(四)戒敕

又名戒书:

  • 施用对象:刺史、太守及三边营官。
  • 程式:起首为“有诏敕某官”。
  • 用途:督责、敦促官员遵纪守法、勤于职守。

三、诏书的起草与下发流程

大约在汉武帝时期,废止了御史草诏的制度,改由尚书官负责诏书的拟定:

  1. 一般由尚书郎起草诏书,尚书令史负责缮写;
  2. 经尚书仆射、尚书令联合审核并校对无误后,递交皇帝审批;
  3. 审批通过后重新缮写,加盖皇帝玺印和尚书令印,正式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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