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萤写作
让灵感发光,让故事成书。

中国历代封爵制度素材

更新于

战国时期

各诸侯国普遍废除卿大夫采邑制度,推行郡县制,出现了通侯、君等新型封爵。这类封爵配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具备世袭权。

秦朝

沿用商鞅变法后确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制,专门用于奖赏军功。其中彻侯可享有一县的食邑,其余爵位获得者则像官吏一样领取俸禄。

汉朝

西汉

  • 沿用秦朝二十等爵,新增王爵。初期王爵有功臣获封,但汉高祖时期几乎全部被诛伐,此后王爵仅皇族可享有。
  • 早期诸侯王国规模悬殊,大者辖数十郡,小者也有数郡,诸侯王可自治封国,汉廷仅设太傅,其余官职如丞相、内史等均由诸侯王自行任命。
  • 历经七国之乱、汉武帝推恩令及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制后,诸侯王仅能收取本国租税,不得干预国政;原有的内史、御史大夫等与汉廷同名官职被废除,改丞相为相,职能如同郡太守,中尉职能如同郡都尉,王国自此与列郡无异。
  • 开国之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因避汉武帝刘彻名讳,改彻侯为列侯)者共143人。列侯封地称侯国,规模从数千户到数万户不等。侯国设国相如县令,受所在郡守管辖;列侯可自行设置家丞、庶子等官职管理府事,居京师时由主爵中尉统领,就国后受郡太守巡察。
  • 汉武帝时期,为筹措军费售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以下),导致该爵制贬值。于是专为立功将士增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后来该爵制也被用于售卖。

东汉

  • 王国制度与西汉后期一致,国与郡同级,仅改太守为相、都尉为中尉,另设傅掌管王府事务。
  • 侯制与西汉基本无差,但侯国规模更小,大者不超四县,小者仅食一亭。东汉末年,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之下增设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以蜀、吴两国邑名封授,受爵者无法收取租税,开创后世虚封先河。

魏晋南北朝

曹魏

  • 废除二十等爵、武功爵等赐爵制度。魏文帝黄初年间,定爵制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关内侯。王爵至男爵均有国号与封地,县侯以下无封地但可收取租税。
  • 曹操创立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作为赐爵保留,无封地也无食邑。
  • 爵位承袭规则: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乡公,嗣王(非始封王)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国规模大者为郡,小者为县。

两晋

  • 西晋爵制繁复,共设十八级: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
  • 王爵仅皇子可封;公(郡公、县公)、侯(郡侯、县侯)、伯、子、男五等爵专封宗室;功臣获封“开国”诸爵及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先秦以来的赐爵制度正式废止。
  • 西晋诸侯王权力与西汉初年类似,可专制封国:大国辖二万户,置三军共5000兵;次国辖一万户,置上下两军共3000兵;下国辖五千户,置一军1500兵。五等爵中的公国制度同下等王国,侯国不满五千户也置一军1000兵。其余诸爵虽封地称国,但封君不掌国政,乡侯至关外侯无封邑。诸王子除嗣王外,按公、侯、伯、子、男等级依次递降世袭。

南朝

沿袭东晋爵制,封君彻底失去对封国的治理权。陈朝新增郡王爵、藩王爵。

北朝

  •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天赐元年废伯爵、男爵后又恢复。除皇子外,功臣也可封王。景明元年定制为十一等: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封国租税抽取比例: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爵位品级从超品到从五品下阶不等,王至侯国可设置官属。
  • 北齐:设王爵与五等爵,王爵超品,其余诸爵品级较北魏各降一阶,均开国并设置官属。
  • 北周:初设开国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五等爵,后依据《周礼》改制,设亲王、郡王、县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乡男十一等爵。

隋朝

  • 隋文帝时期设置九等爵: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
  • 隋炀帝时期仅保留王、公、侯三等爵,其余爵位均被废止。

唐朝

爵制分为亲王、嗣王(承袭亲王爵位者)、郡王、国公、郡公、县公、郡侯、县侯、县男、县子。国公以下爵位均加“开国”字样,如××郡开国侯、××县开国子。唐朝封爵配有食邑,但多为虚封,唯有加实封者可享封地租税收入(后改为领取俸禄)。

宋朝

  • 基本沿袭唐朝爵制。魏晋至宋,封爵承袭分为世袭罔替(承袭时保留原爵)、世袭(承袭时降一等)两种,宋朝无世袭罔替案例。除世袭爵位外,不少封爵仅为终身爵,身死爵除。
  • 保留封君食邑,从一万户到二百户共十四等,但食邑仅为虚衔,唯有食实封可领取相应补贴。实封最多千户,最少百户,每户每月折钱25文随官俸发放,封爵收入较低。

元朝

  • 王爵仅皇族、蒙古贵族可获封,宗室封亲王,远支宗亲与贵族封国王。
  • 其余国公等爵位封赐极为泛滥。

明朝

  • 皇族爵制:王爵为皇族专享(开国大将死后有追封郡王的特例),且均世袭罔替: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为世子,长孙立为世孙;诸子年十岁封为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授长孙,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辈授辅国将军;曾孙授奉国将军;四世孙授镇国中尉;五世孙授辅国中尉;六世及以下均授奉国中尉。
  • 皇族俸禄:亲王岁禄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中尉三百石,奉国中尉二百石。这种世袭罔替制度导致后期出现全国一年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宗室岁禄的局面,远支宗亲甚至有故意犯罪入狱以求饱腹的情况。
  • 功臣爵制:设公、侯、伯三等爵专授功臣,可世袭,也有终身爵。

清朝

爵位分为宗室爵、功臣世爵两类。

宗室爵

  • 共十四级:和硕亲王、世子(亲王嫡子)、多罗郡王、长子(郡王嫡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至三等镇国将军、一至三等辅国将军、一至三等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其中辅国公之前的八等称为“入八分公”,与后续爵位待遇不同。
  • 世袭规则:除清初受封的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顺承郡王勒克德浑,以及雍正时怡贤亲王、同治时恭亲王、光绪时醇亲王、庆亲王共12位亲王郡王可世袭罔替外,其余宗亲世爵需降等世袭。
  • 俸禄标准:
    • 亲王: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
    • 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
    • 郡王: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
    • 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 贝勒: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
    • 贝子: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 镇国公:岁俸银700两,禄米700斛
    • 辅国公:岁俸银500两,禄米500斛
    • 一等镇国将军:410两/斛;二等385两/斛;三等360两/斛
    •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335两/斛;一等辅国将军310两/斛;二等285两/斛;三等260两/斛
    •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235两/斛;一等奉国将军210两/斛;二等185两/斛;三等160两/斛
    •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135两/斛;奉恩将军110两/斛

功臣世爵

  • 乾隆十六年定制为二十七等:
    • 公:一至三等,超品
    • 侯:一等侯兼一云骑尉,一至二等侯,超品
    • 伯:一等伯兼一云骑尉,一至三等伯,超品
    • 子:一等子兼一云骑尉,一至三等子,正一品
    • 男:一等男兼一云骑尉,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 轻车都尉: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一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
    • 骑都尉:骑都尉兼一云骑尉、骑都尉,正四品
    • 云骑尉:正五品
    • 恩骑尉:正七品
  • 俸禄标准:
    • 一等公700两;二等公685两;三等公660两
    • 一等侯兼一云骑尉635两;一等侯610两;二等侯585两;三等侯560两
    • 一等伯兼一云骑尉535两;一等伯510两;二等伯485两;三等伯460两
    • 一等子兼一云骑尉435两;一等子410两;二等子385两;三等子360两
    • 一等男兼一云骑尉335两;一等男310两;二等男285两;三等男260两
    • 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235两;一等轻车都尉210两;二等185两;三等160两
    • 骑都尉兼一云骑尉135两;骑都尉110两;云骑尉85两;恩骑尉45两
    • 闲散公255两;闲散侯230两;伯品级世职205两;子品级世职180两;男品级世职155两;轻车都尉品级世职130两;骑都尉品级世职105两;云骑尉品级世职80两
    • 京中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米1斛。
  • 清朝封爵与前代不同:所有封爵仅加美号,不加国号、邑号,如睿亲王、勇毅侯等。

中华民国成立后,所有世爵制度被彻底废除。

上一章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