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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嫁习俗小说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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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古代的婚嫁

旧式婚姻多为封建包办买卖性质,礼俗十分繁琐;民国时期渐兴文明结婚,直至解放后才废除旧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

说亲

旧时婚姻多凭媒妁之言,流程颇为讲究:

  1. 男方请媒人先往女方提亲,称为“报吉”;
  2. 女方同意后,交出写有女儿生辰八字的红帖(即“庚帖”),俗称“出八字”;
  3. 男方将庚帖压在祖宗牌位前的香炉下三天,谓之“压庚”,随后请算命先生测算男女双方生辰八字是否相克,即“合婚”;
  4. 若五行相冲相克,则退回庚帖并附送礼物致歉。

新社会实行婚姻自主,但农村不少地区仍流行说亲;城市男女青年多为自由恋爱,也有经人介绍相识、征得家庭同意后确定关系的,俗称“找对象”。

订婚

嘉兴地区订婚旧称“安心”。合婚确定可成后,男家会向女家送“安心礼”:富家通常送镌有吉祥花纹的金玦、金锭、一对金如意,取“决定如意”的口彩;女方受礼称为“受茶”,需向男方回礼,随后邀请至亲吃安心酒,公布婚约。贫家送礼则依经济条件而定。

民国时期,城市有地位人家订婚会举行仪式,还流行男女双方交换照片。订婚后,逢节日男方需向女家“送礼篮”,礼品多为粽子、月饼、鸡、鱼、猪蹄膀、糕点等,用竹篮或木篮盛装。这一习俗建国后城乡仍流行,不过城市更为简化,一般仅在中秋和春节馈赠礼品。

准日

即男女双方确定婚期,古籍中早有记载:《嘉兴府志》称“将婚请期曰准日”,《古禾杂识》则提到“请期曰准日,则男宅投之以茶,女宅报之以糕,糕必返半焉,谓之两头高”。

民国时期此俗盛行:富裕男家需购置首饰(金戒、手镯等2至4件)、果盒(内分两框,分别放置桂圆、茶叶)及数十元至数百元聘礼,由媒人送至女家;女家则备糕盒及玻璃盒装的和合二仙像(绸或纸制),座下红绸包裹庚帖回赠男家。准日前,媒人需先“话亲”——男家托媒人提议迎娶,女家需故意推辞至少三次才答应。

农村礼仪相对简单:男方选定婚期后,提前半年通知女家,称为“对盘”或“行大盘”,托媒人送去绸缎、布料、首饰及可观礼金,部分女方会讨价还价,导致男方追加彩礼。建国后农村仍流行此俗,曾因女方追索高额聘礼,造成男方负债甚至婚姻纠纷。

迎娶

清代至民国时期的排场

清代嘉兴豪富之家迎娶排场盛大:据《古禾杂识》记载,豪家迎亲必盛排驺从、鸣锣喝道,新郎即便平民也穿蟒服数珠,甚至有僭越戴红顶者;亲友着装华丽,在轿前引导,称为“陪娶”;新娘乘彩舆,婢媪手持安息香随行,香气飘散数百步。

民国时期,城市居民结婚,新娘多乘花轿或彩船,新郎或穿长袍马褂、或着西装;新娘少见凤冠霞帔,多穿粉红绣花旗袍,部分用粉红色兜纱。迎娶至男家后,举行文明结婚仪式,设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司仪、傧相,仅行鞠躬礼,不跪拜;当日宴请宾客,宴席数量依经济状况而定,多请厨师上门承办。

建国后的演变

  • 70年代前:城市迎亲仪式从简,新郎新娘或步行或骑自行车迎娶;婚礼在男方家举行,中午新郎陪亲友在新娘家吃喜酒,晚间在男家宴请亲友,酒席仅数桌;干部结婚更简,多是向亲友同事分送糖果宣布结婚。
  • 70年代后期:婚礼渐趋奢华,用数辆三轮车(戏称“大篷车”)满载嫁妆结队而行。
  • 80年代中期后:大操大办之风兴起,迎娶多用小轿车,少则一二辆、多则七八辆,车前贴大红双喜字,即便新房近在咫尺也必沿街游驶;新娘多披白色婚纱,新郎穿黑色西服;晚间男女双方亲友同赴酒家饭店吃喜宴,新郎新娘在门口迎候,新郎敬烟、新娘给小辈送数十元礼金;酒席每桌数百元(80年代末约200-250元),由男方负担,两家合办;酒席结束后,鸡鸭鱼蹄膀等大菜由双方各自带回;80年代末还时兴拍摄婚礼录像。

农村的传统习俗

民国时期农村大多沿袭旧俗:迎亲前女方索要“谢娘篮”“请坐礼”“抢舅礼”,甚至有父母索要“肚子痛钱”,俗称“发轿还要银百元,媒人随轿送五盘”;男方娶亲要选已婚青壮年抬轿或摇船,花轿迎娶时,轿前需由父母双全的两童男提灯;迎娶时需见门作揖,女方才开门;女方上轿前,嫁妆由亲戚隔门槛传递给男方,海盐澉浦一带嫁妆丰盛,称女儿为“赔钱货”,其中必备红漆“子孙桶”(马桶),内放一包花生、两个染红的半熟鸡蛋。

新娘上轿时,需踏着芦席或米袋上轿(意为不带走娘家泥土),也有由舅父或兄弟抱上轿的;必须哭,称“哭发哭发”,新娘小声哭、母亲大声哭;上轿后先由母亲喂饭,再由兄弟扶轿杆旋三转,才在鼓乐声中抬往男家。乘船迎娶时,船上常置两根带泥青竹,新娘上船后急速行驶,竹篙撑岸以不沾水为吉;船出港后,本村青年会在必经桥上讨喜钱(称“拦水港”),不满足则阻挠放行。

到男家后,依次铺五只麻袋,喜娘扶新娘踏麻袋进门(传递麻袋铺路称“传代”,五只袋兆“五子登科”);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先、父母及互拜后“吃寿面”,父母朝南坐(若一方已故也虚设盅筷),新人跪着敬酒;礼毕,新郎持红绸带牵新娘,由两青壮年持花烛导入洞房;洞房坐床男东女西,传说谁坐的面积多,婚后对方就怕谁,因此两人互不谦让、紧靠而坐;随后新郎用秤杆(寓称心如意)或甘蔗(寓节节高、老来甜)挑起新娘的红纱巾;喜娘将枣子、花生、糖果等抛撒到床帐内、新房四角或客人面前,称“撒帐”,海盐一带还有《撤帐歌》;平湖农村旧有吃“小夜饭”习俗,婚礼结束后长辈从新娘箱子里取出两碗合在一起的冷饭,上放咸菜,让新人并肩吃完。

建国后农村婚礼有所变化:迎娶不用花轿,代之以船;订婚彩礼仍较重,迎娶前新郎需备名目繁多的礼金;近十多年来,有用自行车迎娶的,婚后也流行外出旅游度蜜月;80年代以来,农村喜宴与城市相似,新娘参与酒席敬烟敬酒,宴席以冷盘、热炒为主,配全鸡全鸭及点心,用瓶装酒取代家酿米酒,每桌花费约二百元左右。

此外,婚礼当日,男女方家长及近亲长辈需向新人致送“红纸包”,俗称“见面钿”。

望潮(吊烟囱)

结婚后第二天,新娘的兄弟前往探望,男家设宴招待,嘉善一带俗称“通灶囱”,嘉兴俗称“吊烟囱”。民间相传此俗源于古时新娘遭婆家姑娘、妯娌捉弄,被堵烟囱导致烧饭烟雾弥漫、遭公婆指责,其兄弟探望时疏通烟囱才解决问题,暗含娘家兄弟保护新娘在夫家地位之意。建国后此俗仍流行。

回门

清代称“对月”“望对月”,即结婚一个月后,丈夫随妻子回娘家探望,新郎带去一桌酒菜(俗称“桌面礼”),岳父母也会回赠见面礼。建国后农村仍流行此俗,回门不再限于满一月,多数三天便回门。

喜娘

俗称“喜阿妈”,属半职业性质。旧时喜娘在婚礼前一天到新郎家,为新郎母亲梳妆、接待客人;迎亲日准备迎亲船的物品用具,随船到新娘家引新娘上轿、入船;到男家后引新娘上岸、下轿,仪式结束后引新人入洞房,铺床摊被,陪伴新人吃“状元花烛饭”;次日安排新郎父母吃寿饭。喜娘一般口齿伶俐,每道仪式上都能随口编出讨喜的“口彩”(顺口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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