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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开篇写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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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开篇写作方式

大家通俗理解中,侦探小说的核心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侦探办案子”。所以一篇侦探小说,通常以让“侦探”遇上“案子”作为开篇,其中惯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开门见尸】

这是最直接的开篇方式,能最快向读者宣告“这是一篇侦探小说”。比如可以这样写:

某女。下班。乘车。上楼。到家。开门。“啊”!

紧接着警车赶到、警戒线拉起,一场探案大戏就此拉开帷幕,可谓言简意赅!

备注:这种方式适合豪爽直率、缺乏耐心的创作者(以男性居多)。不过它有个弊端——极易写成以正统办案人员(警察)为主角的套路,这对偏爱风度翩翩自由侦探的读者来说,可能会产生抵触感。想要弥补这个不足,真诚建议让女性来当尸体发现人:她们尖锐凄厉的叫声,能快速酝酿出恐怖气氛;如果这位女性还是风姿绰约的佳丽,还可以安排侦探陪她回家,上演晕倒在侦探怀中的经典桥段——观众一向对这类情节毫无抵抗力!

【暗潮汹涌】

这种开篇完全看不到尸体,但通过当事人的描述,你会发现他的处境和面对尸体时一样凶险——身边发生的怪事古怪到离谱,若不是明确知道这是侦探小说,说不定会当成灵异故事来看。

当事人身处危机四伏的环境,随时可能性命不保,本着“阻止犯罪胜过惩罚犯罪”的理念,侦探正式踏上征程。

这里可能有人会疑惑:要是侦探真的拦住凶手,阻止了凶杀怎么办?大可放心,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发生!因为侦探的灵感只有在面对尸体时才会爆发,哪怕保护对象处境再危险,只要人还活着,他的大脑就没法正常运转。别看他事后分析起来头头是道,在预防犯罪领域,他的能力还不如一个三流保镖。打个比方,你生病了,哪怕去街头私人小诊所,也别找法医来看病,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所有有自尊的侦探小说作者都能保证:别急,莫慌,尸体会有的,一定会有的!

备注:这种方式适合擅长心理描写和线索隐藏的创作者(以女性居多)。侦探小说界有个约定俗成的错觉——似乎没看到尸体,案子就不算正式开始。作者在开篇铺垫时,自己也忍受着空前的煎熬,能耐得住这份寂寞的,都属于精神极度强悍的类型。如果读者在阅读时出现焦急烦躁的情绪,不妨多给作者一点耐心:“人家好不容易写的,转折就在后面……”但要是一本书看了一半还没见着尸体,奉劝您当断则断,及时放下吧!

【守株待兔】

这类侦探的日常轻松又悠闲,整日无所事事——好吧,他开了家侦探社,但读者只看到他接案子,从没见他收钱……

暂且抛开这种现实性的质疑,默认他拥有大笔遗产,而且每次搞定案子后,委托人都会在读者看不见的地方把大额支票甩给他。优裕的环境让他可以整天披着睡衣、端着烟斗窝在椅子里,翘着二郎腿和“亲爱的朋友”一起看报纸。作为自由职业者,他们的生活不规律,通常只看早报,不看晚报——真是个奇怪的爱好!

正当两人讨论当天的新闻时,他们在警界的朋友就会火急火燎地找上门来,而朋友提及的事件,和刚才看到的报纸报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备注:这种事务所模式是侦探小说的经典套路,使用者大多怀旧且普遍自恋。因为在所有模式里,它最能展现侦探的魅力:比如和助手进行理性讨论时,往往是侦探对助手进行“智商碾压”的过程;而那位警界朋友,更是会以近乎哀求的姿态哭诉:“为了我们公安局/警视厅/苏格兰场的名誉,请您一定要帮忙啊!”

【半路出家】

这种模式极易被误认为其他类型的小说。开篇时情势明朗:要么是某警察负责某个案子,要么是某人对身边的怪事产生兴趣,于是开始找线索、问口供,拼尽全力调查……

读到1/3篇幅时,读者会开始琢磨:哎?不对啊,情节怎么没进展?再看看!

读到2/3篇幅时,读者可能会拍书叫嚣:作者,这人到底行不行啊?!

就在大家濒临崩溃的边缘,正牌大侦探身后带着星光闪闪的背景,闪亮登场!

读者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主角现在才出来啊……

备注:善于揣摩读者心理、懂得把握时机的创作者偏爱这种模式(但分寸没拿捏好的话,读者可能会直接撕书)。它常被用在系列侦探身上,主要原因是作者对笔下的侦探角色极端在意,塑造时谨小慎微,不愿留下任何瑕疵,出于过度保护的心态,不肯早早让侦探登场,生怕读者察觉到他在预防犯罪方面还不如一个三流保镖……

【自寻死路】

这个模式的逻辑很简单:侦探、死者以及所有嫌疑人,同时收到一封没有邮戳、邮编、寄件地址和发信人姓名的邀请函,然后他们都极富冒险精神地单刀赴会,来到一个名字瑰丽、流传着恐怖传说的场馆——可能是某馆、某山庄、某别苑或是某度假村。随后吊桥崩塌、游艇爆炸,或是遭遇暴风雪、泥石流、沙尘暴、海啸,手机没信号、电话线被掐、大门被锁,一场封闭空间内的杀戮就此展开!

这里不得不研究一下心理学:那些三番五次陷入这种局面的系列侦探,大概属于心理学上所说的“选择性遗忘”——他N次接到邀请函,每次都遇上杀人布局,但第N+1次受邀时,依然以为是朋友的恶作剧……侦探也就算了,毕竟艺高人胆大,但那些配角们怎么也这么没防人之心?尤其是柔柔弱弱的各色美人,凭你们的戏份,根本得不到作者的庇护,何况你们还伤害过凶手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或是子女!侥幸活过这一篇的,可得长点记性:下次得罪人时,记得找那种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死绝了的对象。

备注:迷恋这种模式的创作者,喜欢寻求刺激,尤其偏爱绝处逢生的惊喜,而且大多是“法盲”——国家早就告诫过,不许非法集会结社,可偏偏有人不听……

【天煞孤星】

对待这种侦探,需要天使般的包容心,无论最终酿成怎样的结局,都要相信他没有主观恶意:

他不过随便吃个饭,餐厅就发生了毒杀案;
他不过陪女朋友逛个街,就遇上了身上背着炸弹的恐怖分子;
他不过心血来潮出门访友,就赶上朋友遭绑票,赎金要价三千万……

这难道是他的错吗?一切不过是巧合,要怪只能怪他的人生太“丰富”。不过作为当地政府,真该积极采取行动:为了降低犯罪率,先把这位侦探抓起来!再火速出台《反侦探法案》,明文规定所有从事侦探行业的人员,不得出入公共场所,禁止搭乘一切交通工具。就拿柯南的剧场版来说,天上飞的、地下跑的,还有什么没被炸过?!

备注:这种模式最近很流行,适合追求时尚的新新写手。不过各位在享受创作快感的同时,能不能顾虑一下你的侦探正遭受千夫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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