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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常识四名词解说

1. 转劫所

转劫所占地七百由旬,周围上下皆为铁栅,内分八十一处,每处都设有亭台,判吏在此设案记事。栅外另有十万八千条羊肠细路,盘曲连通东胜神洲(弗于逮)、西牛贺洲(瞿耶尼)、南赡部洲(阎浮提)、北俱芦洲(郁单越)四大部洲。

小路内部暗如煤漆,供死生魂魄进出;外部望之亮如水晶,内里情形丝毫毕露。判派吏役轮班把守,魂魄进出均按初生本来面目分辨,绝无差错。

凡掌管转劫所的判吏,皆是在世时孝友双全、戒杀放生的善人,被送入此所查办轮回转劫事务。任职五载若无差错,可加级调升;若有怠惰、擅自专断、不与众判吏商议便发放魂魄,或是失察导致魂魄漏逃隐匿者,将奏请降贬。

  • 在世不孝、多杀物命的凶魂,受过各地狱刑罚后,发往转劫所,用桃条抽死后改头换面,送入羊肠小路投为畜类。
  • 禽兽鱼虫等历经万千劫数已满者(如胎生野兽、卵生蛟龙龟蛇飞鸟、湿化而生的蜂蝶蛆虫之类),若能三世不伤物命,可恢复人身。判吏需将其情况叙明在册,奏呈第一殿,经批判后发往四大部洲投生为男女,随即交至望乡台下。

2. 孟婆神

孟婆神生于前汉,自幼研读儒书、诵念佛经,不念过去、不想未来,在世只劝人戒杀吃素。年至八十一岁时仍鹤发童颜,终身未嫁,只知自己姓孟,故人皆称其为“孟婆阿奶”,后入山修真。

到了后汉,世人中有人能知晓前世因果,妄认前生眷属、卖弄智术、泄露阴机,于是上天敕命孟氏女为幽冥之神,建造望乡台,选拔鬼吏听其差遣。她将十殿拟定发往各地投生的鬼魂,用俗世药物合成似酒非酒的五味汤(甘、苦、辛、酸、咸),让诸魂转世前饮下,忘却前生诸事。

魂魄带汤前往阳间,会因汤的味道不同而常带一二三分病症:为善者,眼耳鼻舌四肢会比前世更精明强健;作恶者,会逐渐消耗神智、魂魄、精血,身形疲惫,以此警示其忏悔向善。

望乡台位于第十殿冥王殿前六桥之外,高大如方丈,四周有廊房一百零八间,向东有一条仅宽一尺四寸的甬道。凡被送来投生的男女魂魄,廊房内会备好汤盏,无论多饮少吃都需饮用。若有刁狡鬼魂不肯饮汤,脚下会现出钩刀绊住,再用铜管刺喉灌下。

诸魂饮毕后,由役卒搀扶从甬道走出,推上麻扎苦竹浮桥,桥下是红水横流的涧河。桥心望去,对岸赤石岩前有斗大粉字四行:

为人容易做人难,再要为人恐更难。
欲生福地无难处,口与心同却不难。

鬼魂看读时,对岸会跳出两大鬼扑至水面:一个头戴乌纱、身穿锦袄,手执纸笔、肩插利刀、腰挂刑具,圆睁双目哈哈大笑,名为活无常;另一个垢面流血、身穿白衫,手捧算盘、肩背米袋、胸悬纸锭,愁眉紧锁声声长叹,名为死有分。二鬼催促推魂落入红水涧中:

  • 根行浅薄者,欢呼幸得人身;
  • 根行深厚者,悲叹生前未修出世功德,苦根难断。

魂魄如醉如痴,纷纷投往阳间房舍,阴阳转换间气闷昏沉、身不由己,蹬破紫河车(胎盘)奔出娘胎,落地啼哭。日久后贪恋滋味、不顾物命,迷失如来佛性,辜负佛恩与天帝神恩,最终又沦为鬼魂,重入轮回。

以上内容由望乡台下书吏谨奏玉皇大帝,并纂入玉历,通行下界知晓。

3. 枉死城

酆都大帝言:

枉死城环绕本殿右侧,世人误以为所有受伤冤死的鬼魂都归入此城受苦,这是错误的。须知屈死之人,怎会再受无辜之苦?此前准许冤魂等候凶手到阴间,亲眼见其受苦,以消心头忿恨;直至被害魂魄投生之日,才会被提出解往各殿狱中收禁受罪——并非所有被害屈死的魂魄都要入枉死城受苦。
若是忠孝节义之人、捐躯报国的军兵,有的死后直接成神,有的则被发往福地投生,怎会入枉死城受苦?

4. 血污池

血污池设置在殿后左侧,阳世误听道姑所言,认为妇人生产有罪、死后会入此池,这是极大的谬误。

妇人生育是天经地义之事,即便难产暴亡,也不会因尸鬼污秽被发入此池。唯有以下两种人,受过其他地狱刑罚后会被浸入血污池:

  1. 生产未过二十日,便靠近井灶洗涤衣物、晾晒在高处者,家长担三分罪,本妇担七分罪;
  2. 不顾神前佛后、不忌特定日辰(五月十四、十五,八月初三、十三,十月初十),男女犯禁交媾者;或是好行宰杀,血溅厨灶、神佛庙堂、经典书章、字纸及一切祭祀器皿者。

这类人永浸池中不得出头,唯有阳世亲属立愿代为戒杀、买命放生,待数量足够后,斋供佛神、礼拜血污经忏,方可超脱其苦。

此外,阳世若见众生急难却有能力施救而不为、受人恩惠却忘恩负义必欲加害者,即便屡积功德、诵经施舍想成仙道,死后也会免入诸狱,被罚为魑魅魍魉、山妖、木客、水怪、尸游魂,或是依附于狐、狸、熊罴、蛟、蛇等物,期限百十年不等:

  • 若能醒悟、返本归正,可发往福地投生;
  • 若仍迷惑惊吓世人、作祟,待罪恶满盈时将遭雷击,永世不得超生。

阳世误信“藏神”之说也极其荒谬,实则是世人在世埋藏钱财,死后执念不舍,魂魄依附守在此处,担心钱财被掘便现形惊吓他人。凡福薄体弱之人,易受惊成病甚至死亡。殊不知这类阴魂都是前朝官宦、历代痴愚之人,至死不肯醒悟,神念其在世无大过,便任由其看守,称之为“财痨鬼”。直到听闻佛经点化,明白“身非我有,五蕴皆空”之理,才会猛然醒悟:连自身都非己有,何况财帛?随即弃舍钱财,投生福地;也有执念极深的鬼,直到魂飞魄散才无奈舍弃,以待有福之人取走。

世人若见鬼怪出没之处,可立下重誓祷告:愿将所得钱财的十分之三用于作冥福,十分之三用于买放生灵,十分之一用于救济贫苦,十分之三归自己。如此发愿后起取钱财,会有正神相助,可保受用无虞。

最后,凡阳世当兵吃粮之人:

  • 自奉命出征剿除叛逆之日起,若实心效力且未犯奸淫、纵火等危害民间之事,即便战死身首异处、尸骨飘零,即便生前有过错,阴司也一概免其受苦,仍准其恢复完整躯体,从第一殿点名后即交第十殿发往福地投生,安享善终;
  • 若是因械斗互相残杀,或是投靠叛逆之人,则罪加一等,仍按生前所犯罪过投入各狱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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