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兵制小说素材
夏商西周兵制
夏朝兵制
夏朝是中国阶级社会的开端,国家与军队随之产生,军事制度初步形成:
- 夏王控制军队,下设“六事之人”,推测为分工不同的军事管理人员
- 已出现战车,车上成员分为左、右、御三类岗位
- 制定了作战人员的奖惩规定,具备军队组织管理的雏形
商朝兵制
商朝军事制度在甲骨卜辞中有丰富记载,体系更为完善:
- 领导体制:商王为最高军事统帅,有时亲自出征;王室妇女(如妇好)、贵族大臣及方国首领可领兵,平时治民、战时统兵;军队成员有“亚”“马”“射”“戍”等不同职守。
- 军队构成:王室拥有核心军队,各宗族、方国的军队需听从商王调遣;士卒由贵族、平民充当,奴隶仅承担杂役;战时常“登人”征兵,一次可征1000-5000人,最多超万人。
- 兵种与编制:以车战为主,战车由两马驾挽,车上甲士3人(分别负责驾车、持弓、执戈),车下随行徒卒;存在独立步兵队伍;最大编制单位为“师”,基层单位100人,中级单位300人,分右、中、左三部。
- 武器装备:拥有战车、弓、箭、戈、矛等装备,戈、矛、头盔等多为青铜铸造;武器存放有规范制度,如商王陵墓曾出土70捆矛(每捆10个)。
西周兵制
沿袭商制并大幅发展,军权初期集中于周天子:
- 领导体制:周初“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下设司徒、司马等文武不分的官职;诸侯国、贵族大臣拥有军队,需服从周天子调遣;晚期王室衰微,战事依赖诸侯国军队。
- 军队构成:士卒由“国人”(都城及周边奴隶主、平民)充当,奴隶仅服杂役;最大编制单位为“师”,有“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的记载,推测无规整的“军”建制。
- 兵种与作战:以车兵为主,战车由4马驾挽,车上甲士3人,随车徒卒12人;出现兼备戈矛功能的戟、便于近战的短剑,甲胄干盾缀青铜泡增强防护;用旌旗金鼓指挥作战,注重行列整齐、不轻易杀降掳掠。
春秋兵制
春秋时期奴隶制解体、封建制兴起,军事制度随社会变革调整:
- 军权变迁:周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变为“自诸侯出”“自大夫出”,诸侯大国成为战争主力。
- 军队构成:
- 公室军队:建于诸侯受封时,成员为“国人”中的士(充任甲士)、农(充任徒卒,三季务农一季讲武,三年一次大演习),奴隶仅服杂役
- 世族军队:卿大夫在封邑组建,以封邑内的士农为主
- 邑甲:部分城邑的地方武装,作为公室、世族军队的补充
- 兵种与作战:
- 以车战为主,兵力以战车数量衡量,前期诸侯“千乘之国”、卿大夫“百乘之家”,后期晋楚战车达5000-6000乘
- 春秋中期后,独立步兵出现(如鲁宋等国败郑徒兵、晋军毁车为行);南方楚、吴、越建有舟师,用于内河及出海作战
- 编制与补给:各国编制不同,如齐国为伍-小戎-卒-旅-军,晋国为伍-两-卒-旅-师-军;粮草平时由司马负责,战时士卒携带“裹粮”,也可由途经城邑供给
- 制度变革:中期后“作州兵”“作丘甲”等政策扩大兵役与军赋来源,允许奴隶从军,国人从军制向郡县征兵制演变,文武开始分职,车兵地位下降、步兵地位上升。
战国兵制
战国封建经济迅速发展,各国变法图强,军事制度发生重大变革:
- 领导体制:国君掌握调兵权,凭“虎符”发兵(如秦杜县虎符规定,征50人以上需合符,烽火报警除外);设将军(楚国称上柱国)等专职武官,文武分职明确。
- 兵役制度:
- 郡县征兵制为主,农民是主要征集对象,男子16/17岁“傅籍”登记,随时应征至60岁免役
- 兼行募兵制,招募士兵经严格考选(如魏武卒需负重日行百里),中选者长期训练、待遇优厚,如齐国“技击”、秦国“锐士”
- 兵种发展:步兵为主要兵种,骑兵迅速发展(如赵武灵王“胡服骑射”),舟师规模壮大(楚、秦等国,秦舫船可载50人及三月口粮),车兵地位下降。
- 军队编制:与居民组织结合,如秦国为伍-什-屯长-百将-五百主,魏国为伍-什-属-闾;兵器以钢铁为主,强弓利弩大量使用,设“府库”掌管武器制造与储备。
- 军功制度:奖励军功,如秦国商鞅变法设20等军功爵制,凭战功晋爵,无战功的贵族不得晋爵。
秦汉兵制
秦朝统一后继承商鞅变法军事制度,汉朝承秦制并进一步发展:
军队体制
- 中央军事行政:秦朝设国尉,汉朝设太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战时任命将军统兵,将军置幕府为参谋机构;郡设郡尉、县设县尉掌管地方军事,东汉末州牧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
- 军队构成:
- 京师兵:秦朝由郎官(郎中令统领)、卫士(卫尉统领)、屯兵(中尉统领)组成;汉朝分南军(卫尉统领,调自内郡,一年轮换)、北军(中尉统领,调自京辅),武帝精简南军、将北军扩为八校,东汉合为五营。
- 地方兵:由郡县尉统领,战时需皇帝“虎符”调遣;西汉王国、侯国有军队,东汉光武帝罢郡国都尉与地方兵,战时派京师兵或临时招募。
- 边兵:由边郡郡守统领,下辖都尉;汉朝移民实边、推行屯田,屯田卒为边兵重要组成部分,东汉设营坞屯兵。
- 兵种与编制:秦朝有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水兵)、轻车(车兵);汉朝车兵淘汰,以步、骑、水兵为主;编制为部-曲-屯/官-队-什伍层级,不同地区略有差异。
兵役制度
- 秦朝:实行郡县征兵制,男子17岁“傅籍”,随时应征至60岁免役,还谪发罪犯、徒隶为兵(称“谪戍”)。
- 汉朝:初期男子20岁“傅籍”,每年服劳役一月(称“更卒”),23岁服兵役2年(本郡“正卒”+边郡“戍卒”或京师“卫士”),随时应征至56岁;武帝后募兵制兴起,东汉罢郡国兵后依赖招募,末年州郡募兵形成割据。
军事训练与军需
- 训练:秦朝军训严格,射手、御手等考核不合格及督训官员会受罚;西汉每年秋季举行“都试”,边郡太守率骑兵进行实战演练。
- 军需:武器、铠甲、粮食、马匹由国家统一供给,设武库贮备;汉朝设考工令制造兵器、武库令管理储备;秦朝建太仓、敖仓存粮,汉朝以屯田补充军粮;秦朝《厩苑律》规范马匹管理,汉朝奖励民间养马、边地置苑养马,武帝时官马达40余万匹。
三国兵制
魏、蜀、吴鼎立,基本沿袭汉制,建立中外军体制,实行世兵制:
曹魏兵制
- 军队构成:
- 中军:曹氏/司马氏直接统辖,负责宫廷、京城宿卫及出征,编有中领、中护等营,魏末中领军总统诸营。
- 外军:派驻边州重镇,与蜀、吴交界地区实行屯田,每营60人;由都督分领,多为宗室诸王。
- 州郡兵:地方武装,守备本州郡,必要时出征。
- 兵役制度:后期以世兵制为主,士兵称“士”,家属为“士家/兵户”,集中居住、另立户籍,子孙世代为兵,寡妻遗女配嫁士家;前期靠募集、征发、降俘补充兵员。
- 兵种与补给:有步、骑、水军;军粮依赖租调与屯田,设司金中郎将监造兵器。
吴蜀兵制
- 大体同曹魏,中央置中、前、左、右、后五军;吴军以舟师为主,蜀军以步兵为主。
- 吴国实行世袭领兵制,士兵为将领私属,需种地服杂役;蜀国编有賨兵、叟兵等少数民族部队,吴国编有山越兵等。
- 装备发展:蜀相诸葛亮改制成一次发十矢的连弩,创制“木牛”“流马”运送物资;吴国造“长安”战船可载千余人。
两晋与五胡兵制
西晋兵制
- 军队构成:
- 中军:直属中央,分宿卫兵(城内)与牙门军(城外),晋初达36军10万余人,负责京城宿卫与出征。
- 外军:驻守州镇,由都督统领,宗室诸王出镇可置兵(大国三军5000人)。
- 州郡兵:地方武装,晋武帝平吴后曾下令削减,但实际保留较多。
- 兵役制度:世兵制全盛,兵户单独立户,父死子继,社会地位低于民户;补充兵源靠发奴僮、谪发罪犯,士族享有免役特权。
- 兵种与补给:以步兵为主,次为骑兵、水军;武器由国家供给,设卫尉总管武库与冶铸,粮食布帛统一供给。
东晋兵制
- 中军寡弱,外军都督、刺史拥兵自重;兵员以募兵制为主,如淝水之战的北府兵,也会徵发民丁。
十六国兵制
- 沿袭曹魏、西晋体制,以本族部族兵为基本兵力,汉族士兵来自坞堡武装与招募,终身为兵;战时徵发郡县民众补充兵员。
南北朝兵制
南朝兵制
- 宋、齐、梁、陈军队分中军(台军)与外军,中军宿卫京城,外军属各地都督,都督兼刺史常拥兵抗衡中央。
- 兵种以步、水军为主,骑兵较少;世兵制衰落,募兵制成为主要集兵方式,招募对象多为失地农民,私家也募兵组织部曲。
北朝兵制
- 北魏:初期为鲜卑单一骑兵,后期发展为步骑结合;军队分中兵(台军,宿卫与作战主力)、镇戍兵(边防)、州郡兵(地方治安);后期出现兵户,丁男终身为兵、世代相袭,汉族民户轮番服役。
- 东魏、北齐:以原6镇鲜卑兵为主,精选为“百保鲜卑”,选拔汉族勇士驻守边防;河清三年规定男子20岁充兵。
- 西魏、北周:创立府兵制:
- 大统十六年确立组织系统,设8柱国(宇文泰为统帅,元欣仅具虚名,其余6柱国分领府兵),下设大将军、开府将军,共24军,编制为团-旅-队。
- 北周武帝时改军士为“侍官”,归皇帝直接掌控,作战时临时命将配兵;初期以鲜卑人为骨干,后扩大兵源至均田农民,实现兵农合一,士兵本人免赋役。
- 此外还有禁军、镇戍兵、州郡兵及世家豪族的家兵部曲。
隋唐兵制
隋朝发展西魏、北周府兵制,唐朝完备府兵制后逐步转向募兵制:
隋朝兵制
- 府兵制改革:
- 设12卫府,炀帝改骠骑府为鹰扬府;军府分置京城与冲要地区,遵循“中外相维,重首轻足”方略。
- 开皇十年,军户编入民户、归属州县管辖,军人保留军籍,依均田令受田,免租庸调,平日生产,轮番宿卫,战时出征,实现兵农合一。
- 常备兵60-70万,战时徵兵可达130万;炀帝大肆扩军、招募“骁果”,导致府兵制削弱。
唐朝兵制
- 府兵制鼎盛:
- 中央12卫与东宫6率统领府兵,战时命将出征,事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兵部掌管武官考核、军队编制等事务。
- 太宗整顿府兵,设折冲府(上府1200人、中府1000人、下府800人),全国最多达634府,集中分布于关内、河东等道,实现“居重驭轻”。
- 折冲府编制为府-团-旅-队-火,武器装具由士兵自备,马匹不足由官府供给;调兵需皇帝敕书与铜鱼符,士兵每年轮番上番宿卫,或戍守冲要地区。
- 府兵来源为自耕农、地主,21岁入役61岁出军,后因土地兼并、勋赏不兑现,府兵大量逃亡,天宝八年停止上番,府兵制瓦解。
- 募兵制兴起:开元十年召募壮士充宿卫,改称“彍骑”,后逐渐衰落;边境招募“长征健儿”(称“官健”),为职业军人,后期藩镇军人多为此类。
- 禁兵:分南衙禁兵(府兵轮番宿卫)与北衙禁兵(元从禁军、飞骑、羽林军等),后期受宦官控制,成为维持残局的主力。
- 地方边防:唐初设镇、戍、军、守捉;玄宗时组建团结兵配合防卫边疆,由州刺史或节度使统辖。
- 军事法律:制定《卫禁律》《擅兴律》等,规范军人职守与赏罚。
- 唐末节度使割据,“内重外轻”态势逆转,方镇分裂加剧。
五代兵制
五代十国割据混乱,军事制度无序,帝王多靠亲军夺权:
- 领导体制:设“判六军诸卫事”“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殿前都点检”等掌军,枢密使后期主管军政;出征时设招讨使、都统等统兵官。
- 军队构成:主力为禁卫六军(分左右共十二军,名号多变),编制为厢-军-指挥-都(指挥为基本单位,约500人);亲军(牙军)为私人武装核心,有的设置义儿军;各州有节度使率领的地方军;兵种以步兵为主,次为骑兵,江南地区有水军。
- 兵役制度:主要实行募兵制,士兵刺面记军号防止逃亡;有时徵集乡兵(如后晋武定军、吴国团结民兵),部分乡兵役演变为军赋。
- 军法与军费:军法严酷(如“拔队斩”),但对骄兵悍将姑息纵容;养军耗费极大,后周世宗柴荣整顿军队,斩杀溃逃军吏、选拔精锐升为上军、遣散羸弱士卒,削弱地方兵权,使军队战斗力提升,为宋朝建立奠定基础。
辽朝兵制
辽朝保留契丹部族特色,同时接受汉族影响,实行双轨军事体制:
- 领导体制:皇帝掌握最高兵权,下设北枢密院(契丹人主管,最高军事行政机构)、南枢密院(汉人枢密院,掌管汉人兵马)。
- 军队构成:
- 宫帐军:由直属皇帝的著帐户壮丁组成,为契丹亲军,负责宿卫与征战。
- 部族军:由契丹以外部族壮丁组成,守卫边疆,与宫帐军为辽军主力。
- 京州军:由五京道州县汉族、渤海族壮丁组成,为辅助兵力。
- 属国军:由臣属国壮丁组成,为辅助兵力。
- 兵役与补给:辽初贵族男子15-50岁列籍正军,兵器、战马自备,靠“打草谷”获取给养;后期实行屯田积谷供给军饷。
- 兵种与装备:以骑兵为主,武器为弓箭、刀枪;后期从宋朝传入火炮,编有炮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