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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军衔制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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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军衔制资料大全

军衔的定义

用缀在肩章或领章等处的等级符号,标明军人社会地位和军事级别的称号,叫做军衔。军人的这种等级称号,在旧中国和现在的台湾地区称作“官衔”。军衔在15-16世纪产生于西欧一些国家,习惯上称为西欧式军衔。

编制军衔

又称“职务军衔”,是对军队每一个职务所规定的军衔等级,军人个人的军衔必须在其所担任职务的编制军衔范围内授予或晋升。世界各国军队一般都规定有编制军衔,但编制幅度不尽相同:有的一职编一衔,辅以临时军衔制度调整新老军官利益关系;有的一职编数衔,通过编制军衔幅度调整新老军官利益关系。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实行一职编两衔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军衔(1994年修正《军官军衔条例》规定)

  1.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2.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3.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4. 正军职:少将、中将
  5. 副军职:少将、大校
  6. 正师职:大校、少将
  7.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8.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9. 副团职:中校、少校
  10. 正营职:少校、中校
  11. 副营职:上尉、少校
  12. 正连职:上尉、中尉
  13. 副连职:中尉、上尉
  14. 排职:少尉、中尉

美国军官职务编制军衔

  • 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军种参谋长、战区司令官:上将
  • 军种副参谋长、军长、舰队司令:中将
  • 师长、航空母舰特混部队司令:少将
  • 副师长、独立旅旅长:准将
  • 团长、空军联队长、舰长:上校
  • 营长、舰艇中队长:中校
  • 副营长、舰艇分队长:少校
  • 连长:上尉
  • 副连长:中尉
  • 排长:少尉

罗马尼亚军官职务编制军衔

  • 集团军司令:少将、中将
  • 师长:少将
  • 团长:上校
  • 营长:大尉、少校
  • 连长:大尉
  • 排长:中尉(注:罗马尼亚男军官不设少尉军衔,少尉专为女军官设置,女军官一般不担任连队指挥官)

印度军官职务编制军衔

  • 军种参谋长:上将
  • 军区司令、舰队司令:中将
  • 师长、军分区司令:少将
  • 师参谋长、旅长:准将
  • 旅参谋长、飞行联队司令、舰长:上校
  • 营长、特种兵团长、飞行中队长、二级舰长:中校
  • 副营长、特种兵副团长、飞行中队长、三级舰长:少校
  • 连长、飞行副分队长、艇长:上尉
  • 副连长:中尉
  • 排长:少尉

临时军衔

又称“职务军衔”“名誉晋级”,指按照军官所任职务佩带军衔符号,任什么职就佩带对应军衔符号,职务下降军衔随之降低,职务消失军衔也不再有效。

临时军衔最早来源于拉丁语“brevis(短暂的)”衍生的“名誉晋级(Brevet)”:

  • 1600年,英国人用“名誉晋级”表示临时提高个人权力,作为履职奖赏但不提薪,又称“荣誉阶级”“加衔阶级”。
  • 美国在19世纪60年代南北战争中实行该制度,战争结束时乔治·奥姆斯特郎·卡斯特的临时军衔为少将,正式军衔仍为上尉。
  • 印度称其为“代理军衔”,高出永久军衔一级的临时军衔每月发50卢比补贴。
  • 旧中国称“加衔”,北洋政府规定将官、国民政府规定上将军衔,可在一定条件下作为加衔授予有晋升潜力的军官,仅佩带军衔符号,待遇按原军衔执行。
  • 1986年捷克斯洛伐克规定:军人因职务或勤务需要,可临时授予高于实际军衔的军衔,但不得以此要求调整服役收入。

永久军衔

又称“个人军衔”“正式军衔”,是根据军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及服役经历等综合因素授予的军队等级称号,为军官终身荣誉。军官退役后保留军衔,仅在称号前冠以“退役”二字,如“退役上校”“退役中将”。

各类军衔详解

将官类

元帅

这个头衔历史上有两种含义:官职名称、军衔称号。

  • 官职起源
    • 欧洲:元帅源自法文,词根为古高地德语“马”和“仆人”,中世纪法国及部分欧洲国家中,元帅是军队一般官职,负责行军队形、作战队形、警卫监督、庶务管理、前卫指挥及营地选择等。
    • 中国:汉语“元帅”最早出现于公元前633年春秋时期,是“将帅之长”的称呼;南北朝起成为战时统军征战的官职,如北周宣政元年(公元578年)宇文盛任“行军元帅”;隋、唐、五代、宋均设战时元帅,唐太宗曾担任“西讨元帅”,还有“天下兵马元帅”“兵马大元帅”等不同名号及“都元帅”“元帅”“副元帅”等级;金朝设元帅府掌征讨;元、明时期元帅职权减轻,仅为二、三品官职。
  • 军衔起源:16世纪法国军队首次将元帅作为最高军衔,1559-1560年法兰西二世授予4名高级将领元帅军衔,至拿破仑一世时期法国有44人获此衔。此后多国采用该军衔,部分国家还区分等级:
    • 前苏联设苏联大元帅、苏联元帅、主帅、元帅四级;
    • 二战纳粹德国分帝国元帅和军种元帅两级;
    • 朝鲜分元帅和次帅两级;
    • 中国1955年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和元帅,大元帅设而未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获元帅军衔。

大元帅

最初是荣誉封号,授予本国或同盟国武装部队总司令、皇家成员或国务活动家:

  • 1569年法国查理九世封弟弟昂茹公爵为大元帅;此后3个世纪里,法、奥、罗马帝国、俄等国共约30人获此封号。
  • 1716年俄国陆军条令规定大元帅为俄军最高军衔,1727年授予缅希科夫公爵,正式成为军衔称号。
  • 仅前苏联、西班牙、中国等少数国家曾设此军衔,目前世界已无该军衔设置。

军兵种元帅

前苏联空军元帅、炮兵元帅、装甲兵元帅、工程兵元帅、通信兵元帅的统称,是前苏军元帅中最低级别,与诸兵种合成军队的大将同级:

  • 空军、炮兵、装甲兵元帅根据1943年1月1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命令设立;通信兵、工程兵元帅根据1943年10月9日命令设立。
  • 获此军衔者颁发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证书及“元帅星”证章。
  • 注:前苏联海军元帅、其他国家的陆/海/空军元帅级别高于此类军兵种元帅。

上将

多数国家将级军官中的最高级别军衔:

  • 英语中“上将”与“将军”同为“General”,法、德等语中由“将军”加名词/形容词构成,法语为“集团军将军”,德语为“最高的将军”。
  • 俄军上将军衔由彼得一世设立,1716年陆军条令规定上将担任总司令官,级别相当于元帅,有权领导将军“军事会议”。
  • 部分国家将上将分级:美国一战后设五星上将,二战及战后授予马歇尔等8人(陆军4名、空军1名、海军3名);中国国民政府1935年将上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特级仅授蒋介石,一级授阎锡山、冯玉祥等多人。

中将

将级军官中的一级军衔,多数国家属将官中等级别,少数国家以中将为最高军衔:

  • 多数国家中,中将是军长的编制军衔;蒙古、以色列、利比亚等国,中将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人的军衔,为将官最高级别。

少将

将官中较低的一级军衔:

  • 部分国家以少将为将官最低级别(如东欧国家、日本、丹麦等),部分国家以准将为最低(如美、英、法等)。
  • 少将一般为师长、副军长的编制军衔,法文少将由“将军”和“师”组合而成。
  • 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期间(50-60年代),少将是大军区副司令员、兵团级部队正副司令员、正副军长、师长的编制军衔,10年共1360人获此衔;当前可授予副大军区职、正副军职、正师职军官及高级专业技术军官。

准将

部分国家将级军官中的最低一级军衔:

  • 一般为旅长的编制军衔,过去部分国家称“旅将”,法文由“将军”和“旅”组合而成。
  • 英国:担任副师长或独立旅(2个团)旅长的准将属将级军官;担任团级规模旅长的准将为特别任命的上校,军衔带临时性质。
  • 俄国彼得一世时期仅海军设准将衔,陆军不设。

校官类

大校

少数国家校级军官中的最高一级军衔,二战后由朝鲜首先设置:

  • 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1988年两度实行军衔制均设此衔,越南、摩洛哥也设有。
  • 1955-1965年,大校可授予军长、副军长、师长、副师长;1988年条例规定可授予副大军区职、正军职、副军职、正师职、副师职军官;1994年修订后仅授予副军职、正师职、副师职军官。
  • 朝鲜规定大校为副师长的编制军衔;多数国家不设大校,常将其译为“资深上校”或“老上校”。

中校

校级军官中间一级军衔:

  • 17世纪俄国军队副团长称中校,后演变为军衔称号;西欧国家中,中校是上校的第一助手。
  • 1722年俄国彼得一世《官级表》将中校作为校官第二级固定;1935年苏联红军设上校、少校,1939年补充中校。
  • 世界各国均设中校,一般为副团长或营长的编制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中,中校可授予正团职、副团职、正营职指挥军官及各级专业技术军官。

少校

校官中最低一级军衔,源于拉丁文“大的”“职位较高的”“年长的”:

  • 四百多年前西班牙军队最先使用;16世纪传入德国,最初是职务称呼,后成为军衔;1698年俄国为新制团指挥人员及外籍军人设少校军衔,13年后正规军也设置,曾分一级、二级少校,还与岗位搭配表示固定职位(如“基地少校”“门卫少校”)。
  • 目前各国均设少校,一般为副营长的编制军衔,部分国家规定为营长或特种兵连长编制军衔。

尉官类

大尉

源自拉丁文“首领”衍生的“军事长官”:

  • 中世纪法国是独立军区长官头衔,1558年起称连长为大尉,军区长官称总大尉;俄国16世纪称外国雇佣军队长为大尉,1647年作为军衔授予新制团连长,18世纪初正规军连长均为大尉。
  • 当前仅东欧国家、越南、朝鲜等少数国家设大尉;二战前日本尉官最高级称大尉,无上尉,译成汉语应为上尉。
  • 中国人民解放军50-60年代首次军衔制设大尉,是尉官最高级别,授予副团长、营长、副营长、连长;1988年新军衔制取消此衔。

上尉

源自拉丁文“首领”,是古老军事术语:

  • 西方陆军最早的“连”由上尉指挥,德文中上尉和连长是同一词(Hauptmann),意为“地位显赫的人”,后演变为连长的军衔称号。
  • 所有实行军衔制的国家均设上尉,不设大尉的国家中,上尉是尉官最高级别。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上尉是副营长、连长、副连长的编制军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直接获此衔。

中尉

源自法文“代理人”“副职”:

  • 1444年法国军队称副队长为中尉,15世纪末为副连长称呼;17世纪下半叶成为西欧国家陆海军军衔;俄国17世纪中叶新制团设中尉,起初为副连长,后任连长。
  • 各国均设中尉,一般为副连长编制军衔,部分国家分一级、二级中尉。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中尉是连长、副连长、排长的编制军衔,大学本科毕业后可直接获此衔。

少尉

源自法语“代表”,是法国古代掌旗军官的称呼:

  • 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成为最低一级军官军衔;德国1500年前后称长官代表为少尉,18世纪后指最低级军官;俄国1703年设少尉军衔,1722年《官级表》固定。
  • 多数国家尉官最低军衔为少尉;少数国家不设少尉(如蒙古、波兰、罗马尼亚男军官),或把准尉列入尉官最低衔(如阿富汗、土耳其等)。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少尉是排长的编制军衔,大学专科、中专毕业任军官,或士兵经短期培训升基层军官者,一般授予少尉军衔。

准尉

源自古斯拉夫文“旗”:

  • 1649年俄国军队称旗手为准尉,从勇敢健壮、经战斗考验的军人中挑选;1712年彼得一世正式设立准尉军衔,为步兵、骑兵最低官衔;1722年《官级表》将准尉分为下级准尉(军士等级)和准尉(尉官行列)两级。

士官/军士类

士官

部分国家军衔体系中低于军官、高于军士的称号,仅少数国家设置(如西班牙、阿尔及利亚等):

  • 中国人民解放军1988年重新实行军衔制时设此衔,是士兵军衔最高一级,分为军士长和专业军士两个平行独立的类别。
  • 士官属志愿兵,服役期限长于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可享受转业待遇,符合条件可退休或复员。部分国家称军士为士官,或“非委任军官”,地位类似。

军士长

部分国家士官/军士军衔中的最高等级:

  • 美、法、德、日等多国设有,部分国家分级,如美国分一级、二级、三级军士长,还设总军士长,为单位士兵总头目,地位较高。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士长授予经军队院校培训、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1993年起分为四级,一级为初级,一级晋二级、二级晋三级期限各4年,三级晋四级期限5年。

专业军士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军衔的一类:

  • 授予服现役满5年以上、自愿继续服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士兵,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专业军士。
  • 实行按期晋升制度,一级晋二级、二级晋三级期限各4年,三级晋四级期限5年。

大士

部分国家军士军衔中的最高衔称,蒙古、几内亚、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及前苏联红军设立,罗马尼亚还分一、二、三级大士。

上士

多数国家军士军衔中的最高衔称,源自德文“野战”和“差役”组合:

  • 欧洲雇佣军中,差役是上尉和士兵的中间人,野战差役为军官器重的优秀士兵,负责联络、文字、教官及士兵管理工作,后成为士兵最高军衔称号。
  • 绝大多数国家设上士,部分国家分级(如秘鲁分两级,意大利、阿根廷分三级,波兰分四级)。
  • 中国军队历代军衔章程均沿用此衔,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第五年的副班长可晋升上士。

中士

各国军士军衔中的中级称号,源自拉丁语“服务者”:

  • 最初在法军中设置,后传入德、英军队;俄国17世纪30年代新制团设此衔,1716年正规军也设置,1722年《官级表》取消,后重新恢复。
  • 各国普遍设置,部分国家分级(如巴拉圭分一、二级,奥地利分一、二、三级)。
  • 中国军队历代沿用此衔,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可晋升中士。

下士

各国军士军衔中的最低级别称号,源自意大利语“班长”:

  • 1647年俄军条令首次出现俄文称号,1722年《官级表》列为官级第十七级;德文由“旗帜”和“贵族子弟”组合,原指掌旗的贵族子弟,1899年普鲁士重新作为军士军衔一级。
  • 各国均设下士,部分国家分级(如奥地利、智利分一、二级,波兰分一、二、三级)。
  • 中国军队历代沿用此衔,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第二年的副班长、第三年的上等兵可晋升下士。

兵类

士兵

源自意大利文“钱币”“薪饷”,15世纪意大利指领取军饷的雇佣军人,后经法国传入多国:

  • 17世纪30年代俄国新制团广泛使用,18世纪初授予服役一定年限的应募兵;彼得一世为俄军第一名士兵布赫沃斯托夫铸青铜像,规定士兵摆脱农奴身份,列入“士兵阶层”;1861年废农奴制、1874年实行征兵制后,“士兵阶层”含义消失。
  • 当前一般为军士和兵的泛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其作为士官、军士、兵的统称,1988年《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以法律形式固定。

上等兵

多数国家兵衔中的最高等级,源自法语:

  • 法国军队曾规定,失去马匹的骑士暂归步兵指挥,保留骑士称号和薪饷、免干粗活,被称为“免除列兵某些职责的人”,即上等兵。
  • 17世纪初德国设上等兵军衔,授予可靠有经验的士兵,负责哨兵派班、押解俘虏,可代理班长;1716年彼得一世引入俄国,授予屡建战功或长期服役的士兵,1722年《官级表》设陆军上等兵、上等炮手,海军上等水兵。
  • 除兵衔仅设一级的国家(如不丹、韩国、加拿大),多数国家设此衔;中国清末称“正兵”,辛亥革命后孙中山临时政府使用“上等兵”,历届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可晋升上等兵。

二等兵

部分国家士兵军衔的一个等级,源自德语“自由”“解脱”,意为“被解脱”:

  • 17世纪雇佣军中,年纪大、可靠的士兵可免除低级繁重勤务,被称为二等兵;1859年普鲁士炮兵设一等兵,位于上等兵与二等兵之间;二战中德国延长士兵服役期,增设一等兵、三等兵,兵衔增至四级。
  • 兵衔设四级的国家有德国、日本、委内瑞拉、卢森堡等。

列兵

部分国家士兵军衔中的最低一级:

  • 俄军根据彼得一世1722年《官级表》首次设置;1874年实行普遍征兵制后,列兵属“低级军衔”;1918年苏俄红军改称为红军战士,1946年恢复列兵衔称。
  • 设列兵军衔的国家有蒙古、阿尔及利亚、波兰、法国等;其他国家士兵最低军衔称呼不一,如德国称四等兵,美、日称三等兵,印尼、比利时称二等兵,部分国家称新兵。

军衔的起源

15世纪以前,世界各国军队只有官衔,没有军衔。军衔与官衔的根本区别是将士兵纳入军队等级体系,是革命性进步。

军衔最早于15-16世纪在意大利、法国等西欧国家出现,原因是这些国家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工商阶级为发展贸易需要强有力王权打破封建割据,国王为集中王权需要工商阶级的财政资助,形成“工商阶级出资支持君主制,国王保护贸易”的政治局面。国王通过税收获得财源,雇佣国外军人建立听命于自己的军队,雇佣军成为国家主要军事力量,正如恩格斯所说:“新的军队开始由大批雇佣军编成,因为封建制度的瓦解,获得了谁出钱就为谁服务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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