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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作者创作素材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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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于历史角落中的妖灵

打小开始,我们就从种种掌故、传说,还有没了牙齿的阿嬷醒着时吓唬人的故事里知道,妖是一种无恶不作的生物——吸血、吃人。在这些故事里,人总是善良而无助,妖总是强大而邪恶,于是中国的小孩子,从小对妖怪的联想总离不开“吃人”,就像鲁迅先生在百草园里说起的那“美女蛇”……

及至年长,不觉生出探究真相的冲动:真实世界里,妖究竟是什么?妖术又是什么?为什么它们会让我们如此恐惧?

翻开历史书,答案藏在字里行间:

  • 《大清律例》的刑律“杀人”部分,专门有关于妖术的处罚条款,第一项便是“采生折割人”——割取人体器官进行妖术祭炼,这一罪行的处罚是凌迟处死,与弑杀祖父母、父母及谋反的惩罚相同,甚至谋叛仅为斩首。官方还规定,即便受害者未死,行妖术者仍要被凌迟。官方“法律解释”特别将其与杀人后肢解尸体区分:肢解源于仇恨,而“采生折割人”是“杀人而为妖术以惑人”,因此处罚更重,可见时人对妖术妖人恐惧之深。
  • 《刑案汇览》记载了适用这条刑罚的唯一案例:嘉庆年间浙江一名七十岁老人因娈童癖,汲取十六名女婴“精髓”,致十一名女婴死亡。尽管嘉庆皇帝承认老人未使用妖术神通,但仍用“人妖”一词怒斥他——这般令人作呕的罪行,绝非纯洁善良的人类所能为,因此老人必定是化成人形的妖。

原来如此!在主流话语里,“妖”早已不是某类生物的特称,而是邪恶与非人的代名词。人类将自认为“不该是人类所为”的罪恶归罪于妖灵,以此沉浸于自身善良纯洁的超然地位,站在道德制高点唾弃“异类”,仿佛这些罪恶与自己毫无关联。

就连谋反也被贴上“妖”的标签:《水浒传》里公孙胜与乔道清装扮、法术皆相同,却一个是“真人”,一个是“妖道”!正如那句直白的话:顺我者成仙成圣,千载之后配享冷猪肉;逆我者是妖是魔,万年之后也要被打翻在地再踩上一只脚。

这也成了我看《灵异官场》的缘由之一——我常幻想,若现实里真有妖灵,它们会是怎样的存在?是强大无恶不作的生物吗?错了!古往今来沾满鲜血的,反倒被称作古圣先王。相传朱元璋登基时酩酊大醉,兴起道:“原本一路打劫,不想弄假成真!”在这些逆天强者的光芒下,妖灵不过是匍匐于历史阴影中的弱小生命。

会不会,它们一直生活在我们身边?作为少数弱势群体,因珍贵稀少被人捕猎展览;因没有户口被收容遣送;因想学前辈化身人形上街叫卖,却被城管暴打?

YY确实有趣,尽管YY出的历史很荒诞,但历史本身又何尝不是一场荒诞剧?


关于神通的个人观点

超能力在中国有个专门的名字:神通,这个词比“超能力”更传神,也点明了其本质——力量更偏向精神性,极少达到物质性的质变。

神通的核心特点

精神性的超能力,比如通视、遥感、他心通、阴神阳神、驱邪、符咒等,本质和科技类似:电话、无线电、电脑等利用能量跨越时空,展现超越常人的力量;若带着现代科技回到古代,飞天入地、千里传音自然是神话,但归根到底都是对世界本身能量的利用,并未超越规则。

神通亦是如此:可以知晓千里之外的事、杀人于无形、驱使大能,但很难直接干涉物质。就像传说中的鬼,能影响人的精神,让人恐惧、产生幻听幻见,甚至因恐惧自杀或误将窗口当走廊摔死,却很难直接推人——直接作用于物质需要的能量极大,连高级灵魂都不愿耗费。因此才有“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说法。

现实中的高级神通者,可以降福降灾、一言定范围内的生死,但并非不可战胜:对他开枪,照样能在肉体上留下伤口,照样会死。绝大部分情况下,神通者无法光明正大地对抗军警——即便他们能杀人无形、遥感预知,难以追查,但物理缺陷无法弥补。所谓“金刚不坏之躯”从未出现过,人类仍是世界的主宰。

当然,用能量强化肉体是可行的,但这种强化不会改变物理规则,或许能对付刀剑,却抵挡不了枪弹或大炮。神通者最强大的力量是精神不灭:修到阳神甚至圣神境界,肉体虽可被破坏,但灵魂能转世或夺舍,拥有跨越时间的能力,一百年打不败你,便用二百年。

传说中还有一种境界:能量与物质自由转化,即“散者为能,集者为体”的天仙境界。按质能方程式计算,70公斤的身体全部转化为能量,约是当年日本原子弹的上百倍,这样的存在灭亡地球只需一周。这种境界下,对物质的了解透彻到接近宇宙真理,科技水平至少领先地球十个阶段,根本不需要所谓“神器”,还能衍生出对时间、空间的利用能力。

对修真小说设定的看法

现在很多修真书将修神、修仙、修真分等级,却混淆了神与仙的概念:在中国传说中,神的地位低于仙,即便有肉体的神地位尊贵,也远不及“散者为能,集者为体”的天仙。

特别反感两种设定:一是神和仙不懂科技,二是科技与修仙对立。除非设定中的神、仙仅停留在“不能干涉物质”或“能驱动物质”的层次,未达到改变物质结构或能量物质自由转化的阶段。


小说创作核心:人物与情节的深度讨论

核心共识:人物刻画重于情节

情节会随时间和模仿泛滥而贬值:曾经的经典情节,比如《大话西游》的“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起初风靡全国,如今被模仿到恶俗;《银河英雄传说》也因泛滥被部分人认为“不过如此”。当宗师级构思被反复复制,最终会变得平庸。

而刻画成功的人物形象能跨越时间留存:四大名著中,叛逆归道的悟空、如水的黛玉、近妖的孔明、108条梁山好汉,这些人物始终活在读者心中,情节只是因人物才被忆起。

最初认为情节更重要,人物由情节展现,但后来发现:情节只是人物的表演,一切以人物为主,就作品寿命而论,人物刻画绝对重于情节。

各方观点碰撞

  1. 宛如小雨:文学即人学,读完书能记住的情节寥寥,但人物可能一辈子难忘,比如阿Q。情节是人物关系的总和,创作目的是塑造艺术形象。年轻人应先读名著,站在巨人肩膀上看世界;创作需学习文学基础知识,但理论不能读太多,否则会束缚思维,导致作品斧凿痕迹过重失真。
  2. 我是天流星:理论读多了会局限思维,作品需留给读者想象空间,最好的故事是作者提供素材,读者自行脑补。但文学基础知识必须学习,且要活学活用。
  3. 虫子2004:中国小说曾给人“故事最重要”的假象,源于早期小说被当作历史。但故事只能吸引一时,流传下来的核心是人物:唐传奇中,虬髯客、红拂女、红线等人物才是精髓,骇人听闻的故事早已成糟粕;《三国演义》中,人们先想到关羽的勇武傲气,再想起“温酒斩华雄”等故事。小说是写人而非写故事,性格派生故事:苗若兰讲故事时换香的细节,段誉与王语嫣骑马大笑的片段,都是人物性格的自然展现,让人物更真实。徒有故事而人物苍白,是武侠小说发展未摆脱的悲哀。
  4. 北溟有愚:没了故事,人物怎么鲜活起来?
  5. 我是天流星:不是不要故事,而是把情节放在次要位置,小说讲的是“人”的故事,以人物演绎情节,主次分明。
  6. 宛如小雨:极致的作品可以弱化情节,比如杜拉斯的《情人》,但多数作者和读者还需老老实实地写故事。

如何写好奇幻文学的多元探讨

1. 斯语:中文奇幻的文字门槛

中文的优雅体现在丰富的书面语和文言词汇,这些词汇自带中文氛围,与西方奇幻背景易产生违和感。若作者文字功底不足,写出的作品会显得不伦不类,因此用中文写好奇幻对作者的文字层次要求极高。

2. Fried:用摄影思维提升场景描写

学摄影能培养架空世界的镜头感,描写场景时会兼顾角度、光线,运动场面的描写更有节奏感,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错觉。

3. 旱地忽律布朗:先做人,再作文

奇幻文学源于西方中世纪文化,核心是宣扬真善美、针砭假恶丑。但当下很多网络奇幻以恶搞解构为主,内容粗俗无思想,甚至涉及低俗、反动内容,反映出部分青年缺少信仰的状态。

改变这种状态无需抱怨,应从自身做起:红灯时自觉等候、捡起路边垃圾、给老人让座等小事,都能推动社会风气转变。创作奇幻更应如此,要宣扬正义善良,像史东骑士一样用正义挑落恶龙的阴谋。

4. 斯语:人物与情节需复杂化

纯善至恶只是童话,小说写的是“人”,只有贴近真实人性才能触动读者。作者要思考角色行为的连锁反应,把握细节让人物更真实:将熟悉却被忽略的对立事物置于冲突环境中,产生矛盾并解决,最终凝练出立意。一目了然、平面化的人物无法给读者带来思考动力。

5. 宛如小雨:抓共鸣,留残缺

写令人感动的文章,要抓住读者共同的情感触点,从生活细节中找反差,描述不落俗套,文笔细致打磨,结尾要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不要把意思完全表达出来,应留残缺给读者想象空间,避免生搬硬套的感觉。

6. 斯语:本土作品更具优势,快餐式奇幻可作为入门

国外小说翻译后会自损三分之一,即便剩下的部分出众,也难称“出色”,本土作品更符合阅读习惯。《龙族》《罗德岛战记》等是奇幻入门作品,当读者熟悉奇幻设定后,应关注外衣之下的“人”的部分——脱离正常思考情感的人物只是“人物卡片”。

快餐式奇幻指遵循现有设定、不动脑构思,只停留在奇幻外衣上的作品(如为网游而网游、为奇幻而奇幻的小说),这类作品可作为新手入门,但要打上作者个人烙印,逐步向人物内核靠拢。

7. 后续互动

  • Fried的马甲询问“快餐”定义,斯语解释为:遵循通用设定、未将奇幻背景融入构思、弄错小说主次的作品。
  • 众人讨论《龙族》翻译质量,提及国内优秀作者如李思远、蓝晶、今何在,探讨一流小说的标准不应是程式化的世界、剧情与团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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