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刑法列表
中国古代刑法列表
1. 剥皮
剥皮时通常从脊椎下刀,一刀将背部皮肤划分为两半,再慢慢用刀分离皮肤与肌肉,如同蝴蝶展翅般撕开。这种刑罚在处置胖子时难度极高,因为皮肤与肌肉之间存在脂肪层,不易分开。
还有一种可信度存疑的剥法:将人埋入土里,仅露出头部,在头顶割出十字切口,拉开头皮后灌入水银。水银比重极大,会将肌肉与皮肤强行拉扯分离,埋在土里的人因剧痛不停扭动却无法挣脱,最终身体会从头顶的切口“光溜溜”地脱出,只剩一张皮留在土中。
剥下的皮会被制成两面鼓,悬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剥皮最初是在受刑者死后进行,后来逐渐发展为活剥。
2. 腰斩
腰斩是将人从身体中间切开,由于人体主要器官集中在上半身,犯人不会立刻死亡,斩完后仍神智清醒,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朱棣处死方孝孺时便使用了腰斩。传说一刀落下后,方孝孺以手肘撑地爬行,用手指蘸血连写“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3. 车裂
即五马分尸,行刑时将受刑人的头部与四肢分别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将人撕成六块。战国时期的商鞅便是受此刑罚而死。
要将人的头部与四肢砍下已需耗费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方式。受刑人所承受的痛苦难以想象,真正撕开时或许已失去痛觉,最痛苦的是被拉扯的过程。
4. 具五刑
将砍头、刖刑、割手、挖眼、割耳合并执行,也就是俗称的“大卸八块”,通常先将人杀死,再把头、手脚剁下,最后将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刘邦死后,吕后将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挖出眼睛,丢进猪圈喂养,称之为“人彘”。吕后的儿子汉惠帝看到后,被活活吓死。
5. 凌迟
最早的凌迟是将人杀死后剁成肉酱,称为“醢”,子路、周文王长子伯邑考都受过此刑。后来刑罚方式愈发精细,目的是让犯人承受最大痛苦,因此改为活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挨够指定刀数才准断气。
据说发展到后期,凌迟需由两人执行,从脚部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即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允许犯人断气。若犯人未割满一千刀就死去,执行人也要受刑。受此刑最有名的是明朝大太监刘瑾,据说一共割了三天才断气;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更为凄惨,崇祯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其凌迟处死。行刑前用鱼网覆身(使肌肉突出方便下刀)游街示众,北京城中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将他的肉一块块咬下,这种心理上的痛苦恐怕远超过生理痛苦。凌迟是明清时期的正式刑罚之一。
6. 缢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而中国的绞刑多采用弓弦缢杀:将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方旋转弓身,弓越转越紧,受刑人逐渐窒息断气。
岳飞父子便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岳飞是功臣,需留全尸,不能斩首);明末流亡的永历帝朱由榔,也被吴三桂亲手缢杀。
7. 烹煮
即“请君入瓮”,源自武则天时期。当时朝中酷吏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待不肯招供的犯人常用此刑:找一个大瓮,将人塞进去,在瓮下方用柴火加热,温度逐渐升高,受刑人若不肯招供,往往会被烧死在瓮中。
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个方法,叫来俊臣询问犯人不肯招供该怎么办,来俊臣得意地说出此刑,武则天则淡淡地回应:“则请君入瓮”,最终来俊臣被烧死在自己发明的酷刑中。
8. 宫刑
司马迁便是受了宫刑后,才写出《史记》,并在《报任少卿书》中写下“身直为闺阁之臣”的句子。
中国古代的阉割流程十分讲究:首先用绳子将阴茎及阴囊绑紧,阻断血液流通使其自然坏死,再用利刃一并割除。割除后用香灰覆盖止血,还要插入一根鹅毛到尿道中导尿。几天后取出鹅毛,若能正常排尿,阉割便算成功;若无法排尿,受刑人大概率会因尿毒症死亡。因此,若要阉割后当宦官,最好趁年纪尚小时进行,年纪越大危险性越高。
宫刑常被贵族用来冲抵死刑,对应的女性刑罚为幽闭。
9. 刖刑
关于刖刑的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是砍掉膝盖以下部位,也有人认为是削掉膝盖骨,后者的可信度更高。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期,孙膑遭师兄庞涓陷害,受的便是刖刑。据说他原本名叫孙宾,受刑后才改名为孙“膑”。若削掉膝盖骨,大腿与小腿之间失去支撑,人基本无法站立,因此稗官野史记载,孙膑受刑后上阵打仗无法骑马,只能乘坐马车或人力车。
10. 插针
用针插入犯人的手指甲缝中,这种刑罚常用于女囚。
11. 活埋
活埋是战争中常用的手段,既省力又快捷。战争中的活埋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让战俘自行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推入坑中掩埋;若时间紧迫或想节省子弹,便直接将战俘推进坑中后填土掩埋。
中国古代酷刑中也有活埋,更残忍的方式是将人直挺挺埋在土里,仅露出头部,再对其进行凌虐。
12. 鸩毒
鸩毒大概是酷刑中相对人道的一种。中国古代最有名的毒药便是“鸩”,成语“饮鸩止渴”便源于此,这种刑罚常用于赐死。
13. 棍刑
即木桩刑,并非用棍子殴打犯人,而是将一根棍子直接从犯人的嘴或肛门插入,整根没入后穿破胃肠,让人痛苦不堪地死去。正史中未见相关记载,但金庸小说《侠客行》中提到过这种酷刑,并将其称为“开口笑”。
14. 锯割
用铁锯将人活活锯死,其惨烈程度与凌迟、剥皮不相上下,因此地狱酷刑中也有锯人的刑罚。而锯死活人并非传说,历史上确有其事: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期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抢夺百姓财物,主管集市的中郎将陈声将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向孙皓告状后,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由逮捕陈声,命令武士用烧红的大锯锯断他的头,再将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 断椎
当人对他人仇恨至极时,常会想到打断对方的脊椎骨,因为脊椎骨断裂会致人死亡。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记载,春秋时期晋文公姬重耳打算明文制定刑律,与大夫们商议时,重臣颠颉迟迟未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受处罚,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听闻后十分畏惧,纷纷表示: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卓著,如今仅因小过便受如此重刑,何况我们?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 灌铅
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阎罗有黑白二相,黑相每天要受两个时辰的铜汁灌肠之苦。与之相似,人间也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为232℃,铅的熔点为327.4℃,无论灌锡还是灌铅,都会将人烫死,且熔化的锡或铅进入肚腹后会凝固成硬块,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广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心极强且暴虐。刘去宠爱美姬荣爱,多次与她一同饮酒,昭信便向刘去进谗言:“荣爱看人时神色不正常,恐怕与他人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看到荣爱正在绣衣领花纹,一怒之下将衣服扔进火中烧掉。荣爱害怕得投井寻死,被救上来后未死,刘去杖责她逼其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谎称与医生有私情。刘去更加恼怒,将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双眼,割下她大腿上的肉,最后将熔化的铅灌入她口中,直至荣爱被摧残至死。
17. 梳洗
此处的梳洗并非女子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用铁刷子将人身上的肉一下下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圣君初政记》记载,行刑时刽子手会将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浇几遍,再用铁刷子刷去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后去毛一般,直到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人往往等不到最后就已气绝身亡。
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将他放在竹槎上来回拖拽,直至肉被磨尽露出白骨,随后又将他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