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术小说创作素材
关于蛊术的资料
苗族地区的蛊俗日常场景
在偏远的苗族聚居区,人们遇到一些突发小状况时,常会将其与“蛊”联系起来:
- 小孩嘴里起血泡,母亲扎破血泡时会愤怒咒骂,声称知晓放蛊之人,要求对方立刻收回,否则绝不罢休。
- 孩子被鱼骨卡喉,先让孩子大口吞饭将鱼刺咽下,再叫孩子到门口默念被认为有蛊者的名字,高声喊话威胁,认为通过这种“喊寨”的方式,放蛊人听见后会因害怕收回蛊。
蛊的定义与历史源流
蛊在苗族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寄附于女子身上,带蛊妇女被称为“草鬼婆”。苗族几乎全民族笃信蛊,只是各地程度有所不同:
- 他们认为突发症(如血泡、鱼刺卡喉)和一些难治的慢性疾病(长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消瘦、内脏不适、肠鸣腹胀等)都是“着蛊”。突发症可用喊寨解决,慢性病则需巫师作法“驱毒”。
- 蛊并非苗族独有,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流传。最初指器皿中生出的虫,后来谷物腐败生的飞蛾、物体变质生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有神秘毒性,又称毒蛊,可通过饮食入体致病,使患者神智昏乱。
- 先秦时期蛊多为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后来逐渐发展出造蛊害人的观念,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传授造蛊方法。
造蛊传说与蛊的种类
造蛊方法
传说制造毒蛊是将蛇蝎、蜥蜴等多种剧毒毒虫放进同一器物,让它们互相残杀,最后存活的那只毒虫就是蛊。
常见蛊的种类
- 影响较大的有蛇蛊、犬蛊、猫鬼蛊、蝎蛊、蛤蟆蛊、虫蛊、飞蛊等;
- 苗族观念里还有蛙蛊、蚂蚁蛊、毛虫蛊、麻雀蛊、乌龟蛊等。
蛊的神秘属性
自古以来,蛊被认为能飞游、变幻、发光,像鬼怪般来去无踪。造蛊者可通过法术遥控蛊虫,给目标带来疾病甚至致死。古人对毒蛊致病深信不疑,宋仁宗曾颁行《庆历善治方》介绍治蛊方法,《诸病源候论》《千金方》《本草纲目》等医书也有中蛊症状分析和治疗医方。
苗族放蛊相关传说
苗族传说中,蛊在蛊主身上繁衍过多会攻击蛊主,蛊主难受就会放蛊害他人:
- 放蛊时,蛊主只要意念吩咐或暗弹手指,蛊就会飞向目标;甚至有说法称蛊“爱上”某人,就会逼迫主人放蛊,不然就害蛊主性命。
有这样一则民间故事:
从前有位带蛊的母亲,蛊看上了她的儿子,母亲不愿害儿子,但被蛊咬得难受只好答应。这番话被儿媳妇听见,她赶忙告诉丈夫不要吃母亲留的炒鸡蛋,随后回家烧了一锅开水。儿子回家后,儿媳妇把冷鸡蛋倒进沸水里,紧紧压住锅盖,锅里传来挣扎声,后来揭开锅盖,发现烫死的是一条大蛇。
当然,这些所谓的放蛊方式都是无稽之谈,蛊本身就是子虚乌有的东西。
蛊术迷信对苗族妇女的迫害
苗族认为蛊只有妇女才有,且只传给下一代女性,这一荒谬结论源于母权制被父权制取代过程中的性别对立遗存:
- 汉族巫术信仰只有正邪之分,无性别对立;而苗族等南方少数民族中,男性巫师是秩序维护者,曾在母系社会居统治地位的女巫被诬为黑巫术传承者,无法解释的天灾人祸都被扣在女巫头上,进而得出妇女有蛊的结论。
被诬为有蛊的妇女及家庭遭受诸多伤害:
- 名誉扫地,受人歧视非难,精神痛苦甚至含冤而死;亲友不敢往来,被人骂也只能忍气吞声,申辩等于承认有蛊。
- 历史上官府将放蛊列为重罪,《汉律》规定“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唐宋至明清法律都将其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处罚极其残忍。
蛊术迷信引发的悲剧案例
含冤苗妇案
民国时期湘西一位有权势的汉官得腹部膨胀怪病,医生医治无效便归咎于邻居苗妇施蛊,将苗妇捆绑辱骂、施以非刑,差点折磨致死。后来经高明医生诊治,确诊是鼓胀病,服药后痊愈,苗妇才恢复清白,但更多苗妇终身无法洗清冤屈。
家庭破裂案
湘西凤凰县一位70岁老妇患风湿肺疾,医药无效,轻信补锅匠的话设神座除蛊。补锅匠因没诬陷到路人,就挑唆老妇说儿媳妇是蛊婆,老妇恼恨之下逼儿子休妻,将儿子儿媳逐出家门,半个月后老妇病死,好好的家庭被搅散。
邻里纠纷案
1971年贵州革利寨朱某的小孩生病,因和弟媳有矛盾,造谣说是弟媳放蛊。弟媳舅家认为这是污蔑自家世代有蛊,提刀找上门,朱某只好认错,宰杀家中仅有的狗和鸡赔礼道歉。
蛊术迷信对婚姻的影响
苗族谈蛊色变,婚姻上尤其忌讳“有蛊”:
- 儿女开亲前,双方父母会暗中“清针线”,审查对方家庭及亲戚是否“干净”(有无蛊),若有嫌疑就婉拒,造成不少婚嫁悲剧。
- 被怀疑有蛊的青年妇女,只能嫁给有缺陷或家境贫寒的男子,甚至有人为此自杀。部分地区因害怕与有蛊人家结亲,只能单线开亲,导致血亲越来越近,人口素质下降。
蛊术迷信的破除趋势
鉴于蛊术陋俗对苗族社会的严重危害,不少苗族学者呼吁移风易俗、革除陋俗。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普及、医疗水平提高,蛊术迷信的影响正逐渐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