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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制度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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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原始社会的继承雏形

原始社会不同阶段的社会组织,首领产生方式各有差异:

  • 原始人群:依靠集体劳动生存,首领通过激烈竞争、舍身相搏产生,既非选举产生,也不按辈分排列。
  • 血缘家庭:从原始人群进化而来的母系社会集团,由一位母亲及其后代组成,首领按辈分排定。
  • 胞族:同一部落中两个以上氏族为共同利益结成的社会组织,首领由各氏族推选的德高望重、辈分较高的氏族首领担任。
  • 部落:初期为较为松散的结合体,首领一般由各氏族有威望的长老担任。

二、部落联盟时期:从“天下为公”到“家以传子”

部落联盟由两个以上部落为共同利益组成,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的军事民主制时期:

  • 初期部落联盟军事首领由选举产生,随着生产力发展,氏族首领演变为氏族贵族,军事首领逐步改为在氏族贵族内部产生。
  • 中国古代有华夏、东夷、苗蛮三大部落集团,黄帝统一中原后,事务增多,专门的管理部门和官员逐渐出现,传说“黄帝置六相”“尧有十六相”。
  • 部落联盟首领的选举标准逐渐变化:初期是“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后期转为“家以传子”。《史记》记载了舜让尧之子丹朱、禹让舜之子商均的过程,这种以统治权威获取首领之位的方式,是历史发展进步的体现。

三、夏商周:王位继承制度的确立与完善

夏、商、周是最早以君主为核心的政体时代,王位继承制度逐步确立:

  • 夏朝:最初最高统治者称“后”,如夏启被称为“夏后启”,少康重建夏朝、奴隶制国家完全确立后,统治者才称“王”。“王”字寓意贯通天地人,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夏朝共13代16王,王位继承以传子为主,也存在传弟情况。
  • 商朝:从汤到纣王共17代31王,继承方式以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为主。因缺少明确规定,王位转换时常引发混乱,出现“商有九世之乱”。直到庚丁时期确立传子制度,其后代进一步明确了嫡子继承制。
  • 周朝:承袭商朝制度并加以完善,殷墟甲骨文中多次出现的“小王”,是王位继承人继位前的专用称号。继承规则明确:大王的嫡生之子继承地位优先,嫡长子的继承权无可争辩。这一制度此后约三千年间基本成为标准。

四、封建王朝:皇位继承制度的优化探索

皇位继承是历代统治者最为关心也最为头痛的问题,他们希望将皇权顺利传给子孙并延续万世,因此不断完善继承制度:

  1. 确立预立太子制度:秦始皇未及时确立扶苏的太子地位,导致死后胡亥篡权,秦最终灭于项羽之手。汉朝建立后,大臣认为秦朝灭亡原因之一是未早立太子,因此汉朝开始重视预立太子,避免皇帝驾崩后引发动乱。
  2. 铲除妨碍继承的政治势力:部分帝王采取极端措施保卫皇权,例如汉武帝欲立幼子为太子,担心太后干政,便赐死其母,再安排忠臣辅佐太子。

五、隋唐时期:嫡长子继承制的困境

隋唐时期储君制度更为成熟,通常立嫡长子为太子,还建有专门的东宫及东宫官属,太子贵为储君。但“龙生九子,各不相同”,嫡长子的智慧、才干、功绩往往不如兄弟,引发兄弟对皇储地位的觊觎,相继出现隋炀帝弑父夺位、唐太宗杀兄夺储后逼父让位的事件,表明嫡长子继位制无法完全保证皇权稳定过渡。

六、少数民族政权的继承特点

金、元、夏、辽等少数民族政权,均从氏族社会快速过渡到封建社会,继承制度带有独特民族特点,且存在两大共性:

  1. 继承方式随统治阶段变化:建国初期采用推选制,以兄终弟及或父死子继为主,与中原早期继承制相似;统治稳定后,转为与中原一致的嫡长子继承制。
  2. 受政治和社会习俗影响,存在女主长期执政或长期影响朝政的情况。

七、明清时期:继承制度的调整与突破

明清两代围绕继承权的争斗依旧频繁,继承制度也出现重要调整:

  • 明朝:法定继承以嫡长子继位为原则,但因皇室内部斗争,能顺利继位的嫡长子寥寥无几。
  • 清朝:入关前采用集体推选的方式产生王位继承人;入关后受汉族儒家文化影响,康熙立嫡次子为太子,这是清朝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公开立的太子。因太子自身条件不佳,加上其他皇子构陷,太子两立两废。雍正帝经历残酷的皇族内部斗争后,深刻认识到嫡子继承制的弊端,登基后废除预立太子制度,改行密建皇储制度。这一制度是对数千年来封建王朝预立太子制的突破,事实证明,它有利于皇室内部稳定,更适应封建社会君主专制的政治需求,雍正之后的几位皇帝虽非个个精明能干,但也无庸碌无能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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