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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典
序录
- 明素蟾序
- 欧阳天璹序
虚无卷第一
- 金丹大要序
- 《道德经》序
- 道可道章解
上药卷第二
- 精气神说
妙用卷第三
- 金丹妙用章第一
- 药物妙用第二
- 鼎器妙用第三
- 采取妙用第四
- 真土妙用第五
- 火候妙用第六
- 还丹妙用第七
- 颠倒妙用第八
- 神化妙用说第九
须知卷第四
- 运火行符须知章第一
- 朔望弦晦须知章第二
- 防危护失须知章第三
- 卯酉刑德须知章第四
- 沐浴涤虑须知章第五
- 生杀爻铢须知章第六
- 脱胎换鼎须知章第七
- 七事须知章第八
积功卷第五
- 金丹诗
- 判惑歌
- 咏剑诗五首
- 醒眼诗五十首
- 道德经转语偈
- 金丹五事
- 与定阳子
累行卷第六
- 与至阳子田至斋
- 与初阳子王水田
- 与一阳子潘太初
- 与九宫碧阳子车兰谷
- 与宗阳子明素蟾
- 与玄阳子欧阳玉渊
- 与谷阳子周允中
- 与复阳子欧阳玉田、全阳子周草窗
- 与心阳子余观古
- 与西阳子张性初
- 与南阳子徐仁寿
- 与南阳子张彦文
- 与来阳子李天来
- 与回阳子张工部
- 九宫山交泰庵记
- 与得阳子夏彦文
- 与扶阳子赵仁卿
- 与南阳子邓养浩
- 与至阳子赵伯庸
- 与义阳子韩国仪
- 与真阳子
- 与东阳子
发真问答卷第七
- 生死事大一
- 圣人之德第二
- 天地之大第三
- 道本阴阳第四
- 金液还丹第五
- 仙佛长生第六
- 道非言显第七
- 脱胎去留第八
- 三教一家第九
- 世人皆得第十
- 观水得道第十一
- 见性成佛第十二
图像归原卷第八
- 太极图
- 太极分判图
- 先天太极图
- 后天太极图
- 金丹九还图
- 金丹七返图
- 金丹五行之图
- 太极顺逆之图
- 元炁体象图
- 金丹三五一图
- 清浊动静之图
- 宝珠之图
- 金丹四象之图
- 金丹八卦之图
- 形物相感之图
- 明镜之图
- 紫阳丹房宝鉴之图
- 悬胎鼎
- 铁牛图
- 偃月炉
- 紫清金丹火候诀
- 丹法参同十八之诀
- 林神凤金丹法象投壶图
仙派源流
- 太极先天老子(缺)
- 后圣玄元太上老子(缺)
- 钟吕二仙庆诞仪(缺)
- 钟离祖师贺表(缺)
越格卷第九
- 与王祥翁
- 普说
超宗卷第十
- 见性成道
法器
法器是道教科仪中的专用用具,主要分为两类:
- 坛场布置类:如幡等,用于搭建科仪坛场,传递神意。
- 科仪行持类:如法剑、九节杖、印等,用于科仪过程中的召神、劾鬼等操作。
相关规制多见于《道书援神契》《上清灵宝大法》等典籍。
幡
道教建斋之初,需在斋坛空隙处立长竿扬幡,以此“启闻穹厚,普告万灵”,达到“显幽共睹,鬼神遥瞻”的效果。
- 种类:据《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记载,有引魂明光幡、接魂洞照幡、威灵拔度幡、玉皇赦罪幡等24种;南宋道士金允中则认为古幡仅迁神宝幡、回耀灵幡两种。
- 古幡规制:
- 迁神宝幡:以绛缯七尺或四十九尺制作,幡首书日月斗形,幡身书幡名,左右手分别书三天内讳、隐讳,亡魂见之可罪障解脱,神迁南宫。
- 回耀灵幡:以白素黄缯制作,长二十四尺或四十九尺,幡身书青玄全号,左右足、左右手分别书特定咒文,悬挂坛下任风吹扬,十方幽魂见之可罪障消除,上生南宫。
- 明代改制:朱权在《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批评当世幡以荷叶为顶、莲花为坠的形制鄙陋,改以桐梓木为顶,绘日月星辰云霞与天尊;幡腹书天帝之名,两侧带饰云龙飞凤;坠脚亦用桐梓木,绘山河大地、五岳四渎,取象天地人,但此制并未流传后世。
法剑
古之学道者多随身佩剑,因宝剑铸造难度高,被赋予神异色彩。
- 制作规制:需斋戒百日,在七月庚申日、八月辛酉日,用好铤或快铁锻造精利剑,镮圆二寸六分,柄长一尺一寸七分,剑刃长二尺四寸七分,总长三尺九寸;剑身左右面与镮背以金银镂字。
- 使用方法:常置于卧床头、被褥间,眠卧时祝呼剑名,念诵“神金晖灵,使役百精,令我长生,百邪不害,天地相倾”,科仪中多用于召遣神将。
九节杖
亦称策杖,《洞玄灵宝道学科仪》记载:“凡是道学,当知九节杖,辅老救危,各有名字,不可不知。”九节依次以星为名:太皇星、荧惑星、角星、衡星、张星、营室星、镇星、东井星、拘星。
印
科仪中的章表奏申、关牒符檄均需用印,印为“信”与“因”的象征。《上清灵宝大法》记载:中古之后邪伪交驰,正道日晦,故以印法救弊,凭印信传达神意、规范科仪。
尸解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仙去,或假托一物(如衣、杖、剑)遗世升天,称为尸解,喻如“蝉蜕”,即保气固形于岩洞后飞升成真仙。
尸解的形式
据《洞真藏景灵形神经》记载,尸解形式多样:有死而更生者,有头断后从旁出者,有死未殓而失骸者,有人形存而无骨者,有衣在形去者,有发脱而失形者,凡失去骸骨或仅留骨、衣者,皆属尸解。
尸解的历史流行
- 汉代:尸解之说盛行,如汉高卫卒倩平托形尸百年后还乡;李少君病死,汉武帝开棺仅见衣冠,葛洪称其为尸解仙,费长房、李意期亦被认为是尸解者。
- 南北朝至隋唐:相关记载仍多,如万振于龙朔元年尸解,启棺后仅存一剑一杖。
常见尸解法
《云笈七签》《无上秘要》记载有十余种尸解法,典型者如下:
- 火解:以录形灵丸涂火炭,他人见形被烧死,实则道士已脱形仙去。
- 水解:如隐士段季正渡秦川溺水而死,实则水解成仙;王衍之女王进贤投黄河,被嵩山女仙韩西华救度,外示沉没内实密济。
- 兵解:饮下特定药丸后抱草卧,他人见其伤死于空室,实则尸解;如王嘉及其弟子被姚苌所杀,开棺后仅存竹杖。
- 杖解:取灵山向阳七尺甘竹作神杖,按方位书五帝符于杖节,蜡封上下节并印元始、五帝之章,常随身持诵咒文,九年精谨则神真见形,尸解时杖代形,倏忽成真。
此外还有太清尸解法、太一守尸法、太极化遁法等名目。隋唐后尸解被视为成仙下品,金元全真道否定肉体成仙,彻底摈弃尸解术。
雷法
道教声称可呼召风雷、伏魔降妖、祈晴止涝的方术,融合内丹修炼与符篆咒术,以天人感应为思想基础,认为行法者内炼工夫深厚即可感通、主宰天地。
《道法会元》卷一《法序》称:“了一心而通万法,则万法无不具于一心,返万法而照一心,则一心无不定于万法。”行法者平日内炼纯熟,即可随心所欲操控自然现象。
核心操作逻辑
以祈雨为例,行法者需存神运炁:
- 运祖气归肝宫九周,令木气盛;
- 运至绛宫生心火三周,令火旺盛至极以生阴;
- 依次运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七周,令水旺;
- 运水克火五周,使五行之气尽化为水归黄庭;
- 分别将水运至风池、山岳、顶门、泥丸、绛宫,化作风、云、雷、雨、电。
雷法还包含起风、起云、起雷、祈晴等多种术法,均以内丹运炁为核心。
咒术
道教以咒语祈请神明、诅咒鬼蜮的方术,导源于巫觋,东汉时已与符篆并用,此后成为科仪定制,各式咒语散见于符篆、道法典籍,亦有专书结集(如《太上三洞神咒》收七百三十六首咒语)。
应用场景
- 治病:如《咒枣治病咒》《咒水治咽喉咒》《治寒病咒》等;
- 内丹修炼:如《净口咒》《净身咒》《净天地咒》《坐炼咒》等;
- 驱逐邪祟:如《六合咒》《役遣咒》《禳童稚多灾符咒》等;
- 雷法行持:如《起风咒》《起云咒》《起雨咒》《起雷咒》等。
语言特点
- 内容分类:向天神祈求者多为颂扬威德、陈述心愿之词;呼召神灵者多为命令之语;诅咒鬼蜮者多为斥责威吓之词。
- 形式分类:多为三言、四言、五言、七言韵语(以四言最多),少数为无韵语,部分夹杂梵文译音(如“唎吽啰吒”)。
- 结尾定式:多以“急急如律令”作结,此为汉代公移常用语,意为“符到奉行”,张天师沿用后成为道教科仪惯例。
行持方式
念咒分出声念与默念(心咒、密咒),常配合掐诀:将手指部位与天干、地支、五行、八卦、二十八宿等相配,按五行生克作手势,形成各式诀法。
符篆
符篆多为符号、图形,记录天神名讳秘文,常书写于黄纸、黄帛上,被视为天神传达意旨的符信,可召神劾鬼、降妖镇魔、治病除灾。
发展源流
导源于巫觋,始见于东汉,五斗米道、太平道以符书、符水治病吸引信徒;唐末宋初形成龙虎山天师道、茅山上清派、阁皂山灵宝派“三山符篆”;南宋金元之际衍生出神霄、清微等符篆派;宋元后全真道内丹兴起,正一道仍以符篆为核心,与全真道分统道教直至明清。
主要类型
- 云篆:天神显现的天书,如《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中的“真文”“天文”“灵文”,《道法会元》中的“天书雷篆”,形体复杂,旁注楷字。
- 灵符、宝符:由繁复圈点线条构成,夹有日、月、星、敕令等汉字,数量最多、应用最广。
- 符图:天神形象与符文结合的符篆,古墓葬中曾出土此类实物。
书写要诀
道教认为“画符不知窍,反惹鬼神笑;画符若知窍,惊得鬼神叫”,核心要点有二:
- 心诚:符为阴阳相合之物,需以自身之精、神合天地万物之精、神,假纸召神方能灵验。
- 运气书符:书符者需有内炼工夫,书符时将精气贯注笔端,使符篆附着自身真气,宋元后符篆派更强调“符朱墨耳,岂能自灵;其所以灵者,我之真气也”。
应用场景
- 治病:丹书符篆烧化溶于水令病人饮下,或缄封存让病人佩带;
- 驱邪镇宅:佩带身上或贴于寝门;
- 救灾止害:投符于河堤溃决处止水,或书符召将解旱;
- 斋醮科仪:书符于章表上奏天神,召将请神杀鬼,关照冥府炼度亡魂,坛场内外张贴悬挂各式符篆。
实效分析
符篆术以鬼神信仰为基础,其“功效”多源于心理暗示:轻症患者因信符产生积极心理状态,调动自身防御机制康复;部分则可能是书符者内炼气功的间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