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与新武侠复仇素材
复仇的主题学研究(二)——再论传统文学中的鬼灵复仇传闻
一、复仇的正义性内核
黑格尔谈及远古英雄时代艺术美理想时指出,这一时代个性自由易彰显,正义之事最能体现杰出人物的本性;他还区分了惩罚与报复:前者以普遍法律为标准,后者则基于报复者的主体性,依自身认同的正义向不义行为反击。这一论述对传统中国的魂灵复仇研究颇具借鉴意义。
在原始心态绵延、血缘伦理浓郁的传统中国,复仇鬼灵以个体的道德正义行为确证自身本性与价值,后世相关传闻虽受宗法礼教浸染,但其核心仍围绕正义性展开——这种正义与公理相联,虽非“法”,却被大众普遍认同。横死者的冤魂借超现实力量伸张人世无法实现的正义,这是复仇的基础。
广为流传的杜伯冤魂复仇周宣王的故事,便是正义性的典型体现:宣王妾私通杜伯遭拒后诬告,杜伯被害后显形称冤,宣王接连杀害帮凶司工錡(原字金右加奇)、祝,三年后杜伯与两位冤魂联手,乘宣王游囿田时射杀他。宣王枉杀无辜,将自己推至非正义位置,最终自食恶果,恰应了孟子“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的论断,也印证了晏子对君主的谏言:虐民乱政必遭正义报复。
从人类学角度,拉法格指出正义思想起源于报复渴望与平等感情,原始人“平分食物和财富的平等本能创造了同等报复”,后来发展为“同态复仇”,《汉穆拉比法典》《摩奴法典》中均有具体规定。先秦鬼灵复仇故事便带有公正报复的特质:杜伯等冤魂仅针对元凶周宣王,不株连协从,体现出正义思想的纯粹性,也避免了大规模血族仇杀。孟子“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的感慨,与黑格尔“复仇是侵犯者自我摧毁”的观点形成差异,折射出中西方家庭本位与个人本位的文化区别。即便如赵襄子“断智伯头以为觞”的极端行为,也暗含同态复仇的用意。
复仇的正义性与对等性,衍生出复仇的道德伦理倾向与应然性企盼。横死的冤魂因遭受冤抑,获得了普通鬼魂不具备的超现实能力,作为冥世系统的一员,他们动用阴诛的系统功能复仇,即便一时受阻,最终也会凭借正义动机与系统力量取胜。
二、鬼灵复仇的三种主要方式
鬼灵复仇总体呈现超时空特征,具体可分为三类,且彼此交叉融合:
1. 直接显形索命
这类故事直接展现鬼灵的威力与智慧:杜伯射杀宣王,姚苌因杀害苻坚梦到天帝使者刺阴而死,杨收冤魂射杀仇人杨玄价使其暴毙。更具巧思的是唐华阳李尉的复仇故事:李尉被节度使张某诬陷致死、霸占妻子,冤魂化装成李妻的红衫身影,诱骗张某下阶后将其殴杀,精准利用仇人的心理弱点。此类复仇中,冤厉显形通常只有仇主或视鬼者可见,既突出神秘性,也折射出仇主作恶后的忧惧心理。
2. 间接申诉举报
通过托梦、显灵诉冤,借助他人或官府力量复仇:
- 《后汉书·王纯传》中,女鬼夜中诉冤,王纯依线索收捕杀害其全家的亭长及同谋;
- 《搜神记》中交州刺史何敞宿鹄奔亭时,女鬼苏娥详述被亭长龚寿杀害的过程与埋尸处,助其破案;
- 唐传奇《谢小蛾传》中,谢小娥的父亲、丈夫托梦以析字隐谜暗示仇人姓名;《禅真逸史》中薛举得异梦,得知杀父仇人樊武端。
这类故事将冥间冤厉与阳世公理交融,既增添了复仇的神秘性与必然性,也因复仇过程的曲折显得更贴近现实。
3. 冤厉附体惑乱
冤魂附于仇人身,使其精神错乱、自寻死路,带有明显的果报与劝戒色彩:
- 《霍小玉传》中李益被霍小玉冤魂附体,精神失常;
- 《夜雨秋灯录》中商人胡某因用凉剂害死爱妾,自己患病时也被冤魂驱使服凉剂而死;姜小玉被始乱终弃后自尽,冤魂附于仇人曾二郎及其帮凶身上,使二人丑行败露、病卒;
- 《水浒传》中张顺冤魂附于兄张横身上,杀方腊太子方天定;《三国演义》中关羽冤魂附于吕蒙身上,在孙权庆功宴上怒斥仇人,致吕蒙七窍流血而死。
三、能力有限的复仇鬼灵:求助活人并酬报
并非所有复仇鬼灵都所向披靡,不少冤魂因能力有限,会借助活人力量复仇,并以适当方式酬谢,体现出其生前善良品性的延续:
1. 先求助后酬谢
冤魂先恳求活人协助复仇,事成后予以回报:
- 《幽明录》中,某冤魂因无力报仇,恳求李羡家奴帮忙,事成后赠予千钱与青绞丝袍,并叮嘱勿卖,确保恩主稳妥享用;
- 《初刻拍案惊奇》中杨化被谋害后,冤魂附于李氏身上诉冤,昭雪后托梦赠予李氏丈夫一头驴作为酬谢。
2. 先施恩后求助
冤魂先以恩惠结交活人,再借助其力量复仇,体现出为复仇不惜代价的决心:
- 《夷坚丁志》中,女鬼先与张客交好并赠金,托其找到始乱终弃致自己投井而死的杨生,最终使杨生七窍流血而死;
- 《醉醒石》中娼女穆琼琼被负心人董文甫骗走积蓄后自尽,冤魂先与客商卜少泉结下恩情并赠银五十两,托其携带灵牌还乡寻仇;
- 《鬼神终须报》中何氏被丈夫周六夷骗银抛弃后自尽,冤魂与赌徒关某约定“鬼助人赌钱,人助鬼报仇”,关某每赌必赢,最终助其索命周六夷,冤魂还为关某婚配并赠银。
这类故事中,求助对象多为普通百姓而非官员,冤魂的酬谢既彰显其重情重义,也印证了他们生前多为弱小者的身份——正因生前无力反抗,死后复仇能力有限,才需借助外力,而酬谢行为则进一步凸显其善良纯朴的品性。
复仇的主题学研究(三)——新武侠:超越传统的复仇模式
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复仇主题绵延久远,经明清小说、野史笔记增饰形成诸多母题模式,广泛存在于民国武侠小说中。50年代后兴起的新派武侠小说,在继承传统复仇主题的基础上,突破固有模式,展现出反文化、反传统的思想,蕴含人性启迪与文化反思价值。
一、“儿子长大后复仇”模式的突破
传统血亲复仇中,“父之仇不共戴天”的伦理义务使孝子成为复仇的最佳人选,母亲(或乳母)常作为复仇火种的培育者与推动者,甚至衍生出“儿子向继父(义父)复仇”的子模式,且血缘仇恨往往超越养育恩情。新武侠小说则打破这一惯例,推陈出新:
1. 打破血缘决定复仇意志的神话
金庸《射雕英雄传》中,杨康面对生父杨铁心与养父完颜洪烈,并未因血缘直接选择复仇,而是顾及十八年的父子恩情与现实利益,最终放弃复仇;柳残阳《如来八法》中,厉勿邪杀害江云峰后抚养其子江尊,江尊练成绝技后不仅放弃报仇,还感化厉勿邪改恶向善,养育之情彻底超越血缘仇恨。
2. 母亲反对复仇的新设定
陈青云《艺剑青霜》中,祈焕艺为报父仇寻访母亲,母亲却因担心儿子卷入血仇惹祸,自尽身亡并遗言坚嘱其放弃复仇;梁羽生《武林天骄》中,檀羽冲的母亲张雪波(岳飞之女)弥留之际,叮嘱身为宋金混血的儿子以促进两国和平为己任,而非向仇人复仇。这种设定跳出了传统母亲推动复仇的框架,展现出更为长远的眼光。
3. 填补“女儿向生父复仇”的缺项
传统模式中复仇主体多为儿子,新武侠则拓展至女儿向生父复仇的特殊场景:
- 古龙《武林外史》中,白飞飞为报母亲被生父柴玉关抛弃之仇,企图嫁给柴玉关以羞辱对方;
- 金庸《飞狐外传》中,袁紫衣是母亲被凤天南强暴后所生,她既认可“父为天”的伦理,又无法放下母仇,采取“解救凤天南三次再杀之”的策略,最终事成后遁入空门,在伦理与复仇的冲突中寻求平衡。
注释
(1)《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235-236页。
(2)《墨子·明鬼》、《史记·周本纪》正义,《国语·周语》韦解等,而以颜之推《还冤记》(《冤魂志》)为最详,这里本此。
(3)(8)《孟子·离娄下》、《尽心下》
(4)《晏子春秋·内篇谏上十六》。
(5)(6)《思想起源论》第三章。
(7)李渔叔:《墨子今注今译》。
(9)《精神现象学》上,贺麟等译,商务印书馆1983,107页。
(10)《吕氏春秋·义赏》。对此《韩非子·难三》、《淮南子·道应训》等记载不一,或“饮器”或“溺器”亦多异辞纷纭,参见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卷14,学林出版社1984,789-790页。
(11)此情节为《魏书·羌姚苌传》、《晋书·姚苌载记》、《北史·僭伪附庸传》采入,情节稍有变化。
(12)《逸史》,《太平广记》卷122,860-861页。
(13)《隋书·卫昭王爽传》载其重创突厥后,“寝疾,上使巫者薛荣宗视之,云众鬼为厉。爽令左右驱逐之。居数日,有鬼物来去荣宗,荣宗走下如阶而毙。”
(14)又见《华阳国志》卷10中,俱本于陈寿的《益都耆旧传》。
(15)又见《文选·江淹诣建平王上书》注引谢承《后汉书》。
(16)此本《搜神记》卷1“费孝先”,其以“一石谷捣得三斗米”暗示凶手姓名为糠(康)七。
(17)李复言:《续玄怪录·尼妙寂》。
(18)(19)宣鼎:《夜雨秋灯录》3集卷3,续录卷6。
(20)参见谭正璧编:《三言两拍资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653-657页。
(21)钱泳:《履园丛话》卷17。
(22)从现代意义上最早研讨复仇的是民国学者瞿同祖的专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重新出版。又参见彭卫:《论汉代的血族复仇》,《河南大学学报》1986第4期;钱大群:《国家司法主义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复仇”制度论》,《南京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周天游《两汉复仇盛行的原因》,《历史研究》1991年第1期,等等。
(23)例如侯健《武侠小说论》认为武侠小说此公式尤为鲜明:一个孤儿――常常是因私仇遭到灭门之祸,以致流浪的孤儿,因特别的机缘,得到各种奇遇,包括灵丹、秘笈、动植物如鱼胆、何首乌之类、神兵、前辈高人赠予几十年、几百年功力,然后重归江湖,无往不克,赢得一大群美女的追求,最后则找到了仇人――罪恶黑帮的领袖,终能手刃寇敌,或晓得了身世真相。……
(24)参见拙文:《再论中国古代的侠女复仇主题――女性复仇的艰巨性及多种复仇方式》,人大复印资料J2专题1992年第12期;《古代女性在复仇中的作用试探――四论中国古代复仇文学主题》,J2 1995年第5期。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金右加奇,即“錡”
@②:原字心右加簪去竹,即“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