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体系详解(网文素材)
关于军衔
用缀在肩章或领章等处的等级符号,标明军人社会地位和军事级别的称号,叫做军衔。军人的这种等级称号,在旧中国和现在的台湾地区称作“军阶”。军衔在15—16世纪产生于西欧一些国家,所以习惯上称为西欧式军衔。
军衔的起源
15世纪以前,世界各国军队中只有官衔,没有军衔。军衔与官衔的根本区别是把士兵纳入了军队的等级体系,这是革命性的进步。
最初用军衔代替官衔的变革,发生在15—16世纪的意大利和法国等西欧国家。当时这些国家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工商阶级为发展贸易需要强有力的王权打破封建割据,国王则需要工商阶级的财政资助,形成了“工商阶级出资支持君主制,君主保护贸易”的政治局面。国王通过税收获得雄厚财源,雇佣国外军人建立听命于自己的军队,雇佣军成为国家主要军事力量。正如恩格斯指出:“新的军队开始由大批雇佣军编成,因为封建制度的瓦解,获得了谁出钱就为谁服务的自由”。
核心军衔制度类型
编制军衔(职务军衔)
又称“职务军衔”,是对军队每一个职务所规定的军衔等级,军人个人的军衔必须在其所担任职务的编制军衔范围内授予或晋升。世界各国军队一般都规定有编制军衔,但编制幅度不尽相同:
- 一职编一衔的国家(如英美),辅以临时军衔制度调整新老军官的利益关系;
- 一职编数衔的国家,用编制军衔的幅度来调整新老军官的利益关系。
各国编制军衔规定
- 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实行一职编两衔制度,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的《军官军衔条例》规定:
-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 正军职:少将、中将
- 副军职:少将、大校
- 正师职:大校、少将
-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 副团职:中校、少校
- 正营职:少校、中校
- 副营职:上尉、少校
- 正连职:上尉、中尉
- 副连职:中尉、上尉
- 排职:少尉、中尉
- 美国:
- 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军种参谋长、战区司令官:上将
- 军种副参谋长、军长、舰队司令:中将
- 师长、航空母舰特混部队司令:少将
- 副师长、独立旅旅长:准将
- 团长、空军联队长、舰长:上校
- 营长、舰艇中队长:中校
- 副营长、舰艇分队长:少校
- 连长:上尉
- 副连长:中尉
- 排长:少尉
- 罗马尼亚:
- 集团军司令:少将、中将
- 师长:少将
- 团长:上校
- 营长:大尉、少校
- 连长:大尉
- 排长:中尉(男军官不设少尉,少尉专为女军官设置,且女军官一般不担任连队指挥官)
- 印度:
- 军种参谋长:上将
- 军区司令、舰队司令:中将
- 师长、军分区司令:少将
- 师参谋长、旅长:准将
- 旅参谋长、飞行联队司令、舰长:上校
- 营长、特种兵团长、飞行中队长、二级舰长:中校
- 副营长、特种兵副团长、飞行中队长、三级舰长:少校
- 连长、飞行副分队长、艇长:上尉
- 副连长:中尉
- 排长:少尉
临时军衔
又称“职务军衔”“名誉晋级”,指按照军官所任职务佩带军衔符号,任什么职就佩带对应军衔符号,职务下降军衔随之降低,职务消失军衔不再生效。
临时军衔最早来源于拉丁语“brevis(短暂的)”演变的“名誉晋级(Brevet)”:
- 1600年,英国人用“名誉晋级”表示临时提高一个人的权力,作为胜任职责的奖赏,但不提薪,又称“荣誉阶级”“加衔阶级”;
- 美国在19世纪60年代南北战争中实行该制度,战争结束时乔治·奥姆斯特郎·卡斯特的临时军衔是少将,但正式军衔仍为上尉;
- 印度称其为“代理军衔”,高出永久军衔一级的临时军衔,每月发给50卢比补贴;
- 旧中国称其为“加衔”,北洋政府规定将官、国民政府规定上将军衔,可在一定条件下作为加衔授予有望正式晋升的军官,加衔者仅佩带军衔符号,待遇按原军衔执行;
- 1986年捷克斯洛伐克规定:军人所任职务或勤务需要时,可临时授予比实际军衔高的军衔,但不得作为调整服役收入的依据。
永久军衔(个人军衔、正式军衔)
是根据军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对事业的贡献和服役经历等综合因素,授予个人的军队等级称号。这种军衔是军官的终身荣誉,退役后仍然保留,仅在军衔称号前冠以“退役”二字,如“退役上校”“退役中将”。
各军衔等级详解
将官类
大元帅
最初是荣誉封号,用于授予本国或同盟国武装部队总司令、皇家成员或国务活动家。1569年法国查理九世封弟弟昂茹公爵为大元帅;1716年俄国陆军条令规定大元帅为俄军最高军衔,1727年授予缅希科夫公爵,自此成为军衔称号。
历史上设过大元帅军衔的国家仅有前苏联、西班牙、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少数国家,目前世界上已无此军衔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1955年法律文件规定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和元帅,大元帅设而未授。
军兵种元帅
前苏联空军元帅、炮兵元帅、装甲兵元帅、工程兵元帅、通信兵元帅军衔的统称,是前苏军元帅中最低级别,与诸兵种合成军队的大将同级:
- 空军、炮兵、装甲兵元帅根据1943年1月1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命令设置;
- 通信兵、工程兵元帅根据1943年10月9日命令设置;
- 获此军衔者会得到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证书和特别“元帅星”证章。
注:前苏联海军元帅、其他国家的空军/海军/陆军元帅,级别高于前苏联的军兵种元帅。
元帅
这个头衔历史上有两种含义:官职名称、军衔称号。
- 官职起源:
- 法文“元帅”源自古高地德语“马”和“仆人”,中世纪法国等欧洲国家中,元帅是军队一般官职,负责行军队形、作战队形、警卫监督、庶务管理、前卫指挥、营地选择等;
- 中国汉语“元帅”最早出现于公元前633年春秋时期,是“将帅之长”的称呼;南北朝起成为战时统军征战官职,如北周宣政元年(578年)宣帝宇文赟任命宇文盛为“行军元帅”;隋、唐、五代、宋均设元帅职务,唐太宗李世民曾担任“西讨元帅”,当时元帅分“天下兵马元帅”“兵马大元帅”“行军元帅”等,还有“都元帅”“元帅”“副元帅”等级;金朝设元帅府掌征讨;元、明两朝元帅职权减轻,仅为二、三品官职。
- 军衔起源:16世纪法国军队首次将元帅作为最高军衔,1559—1560年法兰西二世授予4名高级将领元帅军衔,至拿破仑一世时期法国先后有44人获此衔。此后多国采用,如16世纪日耳曼各国,17世纪奥地利、俄国,18世纪英国,19世纪西班牙、土耳其、意大利、日本,20世纪阿富汗、印度、泰国、朝鲜、蒙古、中国、前苏联等。
- 等级区分:部分国家将元帅分级,如前苏联设苏联大元帅、苏联元帅、主帅、元帅四级;纳粹德国分帝国元帅和军种元帅两级;朝鲜分元帅和次帅两级;中国1955年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元帅军衔。
上将
许多国家将级军官中的最高级别军衔:
- 英语中“上将”与“将军”为同一词(General),法、德等语中由“将军”加名词/形容词构成,法语为“集团军将军”(Gneraldarmee),德语为“最高的将军”(Generaloberst);
- 俄军上将军衔由彼得一世设立,1716年陆军条令规定,上将担任总司令官,级别相当于元帅,有权领导将军“军事会议”;
- 部分国家将上将分级:美国一战后授予潘兴五星上将,二战及战后授予马歇尔等8人五星上将(陆军4名、空军1名、海军3名);中国国民政府1935年将上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特级上将仅授予蒋介石,一级上将授予阎锡山、冯玉祥等多人。
中将
将级军官中的一级军衔,多数国家属将官中等级别,少数国家以中将为最高军衔:
- 多数国家中,中将是军长的编制军衔;
- 蒙古、以色列、利比亚、索马里、比利时、瑞士、危地马拉、厄瓜多尔、乌拉圭、洪都拉斯等国,中将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人的军衔,为将官最高级别。
少将
将级军官中较低的一级军衔:
- 部分国家以少将为将官最低级别(如东欧国家、日本、丹麦、巴西等),部分国家以准将为最低(如美、英、法、德等);
- 少将一般为师长和副军长的编制军衔,法文少将由“将军”和“师”组合而成(Generaldedivision);
- 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50—60年代)期间,少将是大军区副司令员、兵团级部队正副司令员、正副军长和师长的编制军衔,10年中有1360人获此衔;当前规定,少将可授予副大军区职、正副军职、正师职军官及高级专业技术军官。
准将
部分国家将级军官中最低的一级军衔:
- 一般是旅长的编制军衔,过去部分国家称准将为“旅将”,法文由“将军”和“旅”组合而成;
- 英国:担任副师长或独立旅(两个团)旅长的准将属将级军官,担任团级规模旅长的准将是特别任命的上校,军衔带临时性质;
- 俄国彼得一世时期,仅海军设准将衔,陆军不设。
校官类
大校
少数国家校级军官中最高一级的军衔,二战后才出现,最初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设置:
- 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1988年两度实行军衔制均设此衔,越南、摩洛哥也设有;
- 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1965年可授予军长、副军长、师长、副师长;1988年条例规定可授予副大军区职、正军职、副军职、正师职、副师职;1994年修订后仅授予副军职、正师职、副师职军官;
- 朝鲜规定大校为副师长的编制军衔;世界多数国家不设大校,部分国家将其译为“资深上校”或“老上校”。
中校
校级军官中间一级的军衔:
- 17世纪俄国军队副团长称作中校,后演变为军衔称号;西欧国家中,中校是团队指挥官上校的第一助手;1722年俄国彼得一世在《官级表》中将中校固定为校官第二级;193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衔制时校官仅设上校、少校,1939年补充设置中校;
- 世界各国军衔体系中均设有中校,一般为副团长或营长的编制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规定,中校可授予正团职、副团职、正营职指挥军官及所有等级专业技术军官。
少校
校官中最低的一个级别:
- 源于拉丁文“大的”“职位较高的”“年长的”等词汇,四百多年前西班牙军队最先将少校作为军衔使用;16世纪传入德国,最初是职务称呼,后成为军衔;1698年俄国为新制团指挥人员和外籍服役人员设置少校军衔,13年后正规军也开始设置;18—19世纪俄国一度将少校区分为一级、二级,还与岗位搭配表示固定职位(如“基地少校”“门卫少校”);
- 世界各国均设有少校,一般为副营长的编制军衔,部分国家规定为营长或特种兵连长的编制军衔。
尉官类
大尉
源自拉丁文“首领”派生的“军事长官”:
- 中世纪法国首先出现,当时是独立军区长官头衔;1558年起称连长为大尉,军区长官称总大尉;俄国16世纪鲍里斯·戈杜诺夫时期称外国雇佣军队长为大尉,1647年作为军衔授予新制团连长,18世纪初正规军连长均享有此称号;
- 当前仅东欧国家、越南、朝鲜、尼加拉瓜、阿富汗等少数国家设置大尉;二战前日本尉官最高级称大尉,因不设上尉,译成汉语应为上尉;
- 中国人民解放军50—60年代首次实行军衔制时设大尉,是尉官最高级别,授予副团长、营长、副营长、连长;1988年新军衔制不再设置。
上尉
源于拉丁文“首领”,是最古老的军事术语:
- 西方陆军最早的“连”由上尉指挥,当时上尉是职称,德文中至今上尉和连长为同一词(Hauptmann),由“头”和“人”组合,表示地位显赫的人;后演变为连长职务者的军衔;
- 世界所有实行军衔制的国家均设上尉,绝大多数不设大尉的国家中,上尉是尉官最高级别;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尉是副营长、连长、副连长的编制军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直接获得此衔。
中尉
源自法文“代理人”“副职”:
- 1444年法国军队称副队长为首领为中尉,15世纪末成为副连长称呼;17世纪下半叶起成为西欧国家陆、海军军衔;俄国17世纪中叶新制团设置中尉,起初授予步兵连、骑兵连副连长,后可担任连长;
- 世界各国军衔体系中均设中尉,一般为副连长的编制军衔,部分国家区分为一级中尉、二级中尉;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尉是连长、副连长、排长等初级军官的编制军衔,大学本科毕业后的军人可直接获得此衔。
少尉
源于法语“代表”:
- 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后,少尉被确定为法国最低一级军官军衔;德国1500年前后用该词称呼军事长官代表,18世纪后称军队最低级军官为少尉;俄国1703年彼得一世时期设置少尉,1722年《官级表》以法律固定;
- 多数国家尉官中最低一级军衔,少数国家例外:一是不设少尉,以中尉为最低(如蒙古、波兰、罗马尼亚男军官);二是将准尉列入尉官,以准尉为最低(如阿富汗、土耳其、阿根廷等);
- 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尉是排长的编制军衔,大学专科、中等专科学校毕业任军官职务者,或士兵经短期培训提升为基层军官者,一般授予少尉军衔。
准尉
源自古斯拉夫文“旗”:
- 1649年俄国军队首次称旗手为准尉,旗手从最勇敢、健壮、经战斗考验的军人中挑选;彼得一世建立正规军时,1712年正式设立准尉军衔,作为步兵、骑兵最低官衔;1722年《官级表》将准尉分为两级,“下级准尉”列入军士等级,准尉列入尉官行列。
士官/军士类
士官
部分国家军衔体系中低于军官、高于军士的军衔,仅少数国家设置(如西班牙、阿尔及利亚、印度尼西亚等):
- 中国人民解放军1988年重新实行军衔制时始设此衔,是士兵军衔最高级别;士官军衔分军士长和专业军士两个平行独立的类别;
- 士官属志愿兵范围,服役期限较义务兵长,退出现役后可享受转业待遇,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条件可退休或复员;部分国家称军士为士官,或“非委任军官”,地位大同小异。
军士长
部分国家士官或军士军衔中的最高等级:
- 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匈牙利、卢森堡、秘鲁、智利、委内瑞拉等多国设有此衔,部分国家还分级,如美国分一级、二级、三级军士长,军种部、院校、部队还设总军士长,是单位士兵总头目,地位颇高;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士长授予经军队院校培训、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1993年起划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为初级,可按年限晋升:一级升二级、二级升三级各4年,三级升四级为5年。
专业军士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军衔中的一类: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授予服现役满5年以上、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士兵;
- 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专业军士,实行按期晋升:一级升二级、二级升三级各4年,三级升四级为5年。
大士
部分国家军士军衔中的最高衔称,蒙古、几内亚、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苏联红军设有,罗马尼亚还将大士区分为一、二、三级。
上士
多数国家军士军衔中的最高衔称:
- 由德文“野战”和“差役”组合而成,“差役”源于“不停地运动”,原指雇佣军中上尉与士兵的中间人,分普通差役和野战差役,野战差役是军官器重的优秀士兵,负责上下联络、连队文字工作、教官工作、士兵管理;后野战差役(上士)成为士兵军衔最高级;
-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设此衔,除设军士长、大士的国家外,上士是军士衔级最高级别,部分国家分级(如秘鲁分两级,意大利、阿根廷分三级,波兰分四级);
- 中国军队从清朝新军到解放军,历届军衔章程均以上士为军士最高衔称;解放军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第五年的副班长,可晋升为上士军衔。
中士
各国军士军衔中的一个级别,源于拉丁语“服务者”:
- 最初在法军中设置,后传入德国、英国;17世纪30年代俄国新制团设此衔,1716年正规军也设,1722年彼得一世《官级表》取消,由下士等取代;
- 目前各国军队普遍设置,部分国家分级(如巴拉圭分一、二级中士,奥地利分一、二、三级);
- 中国军队历届政府均沿用中士作为军士中等军衔;解放军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可晋升为中士军衔。
下士
各国军士军衔中最低级别,源于意大利语“班长”:
- 1647年俄军条令《步兵习武概则与谋略》首次出现俄文称号,1722年《官级表》列为官级第十七级;德文中由“旗帜”和“贵族子弟”组合而成,原指掌旗的贵族子弟,1806年普鲁士军队废除,1899年威廉二世重新作为军士军衔一级;
- 世界各国均设此衔,部分国家分级(如奥地利、智利分一、二级下士,波兰分一、二、三级);
- 中国军队历届军衔制均将下士作为军士最低级别;解放军服现役第二年的副班长、第三年的上等兵,可晋升为下士军衔。
军士
部分国家称为士官,是低于军官、高于士兵的军衔,源自拉丁语“职务”:
- 法国15世纪首先将军士作为军衔授予熟练有经验的士兵,后传入德国;1716年彼得一世引入俄军,地位在班长与司务长之间,1789年废除,由下士等取代;
- 目前世界各国军衔体系均设军士衔,一般分3—4级,多的设6—7级;中国人民解放军50年代首次实行军衔制时设上士、中士、下士三级;80年代新军衔制实行后,军士是士兵军衔中低于士官、高于兵的级别,分上士、中士、下士三级,服现役第二年的副班长、第三年的上等兵可晋升。
兵类
士兵
源自意大利文“钱币”和“薪饷”,15世纪意大利最早用该术语指领取军饷的雇佣军人,后经法国人传到其他国家:
- 17世纪30年代俄国新制团广泛使用,18世纪初授予服役一定年限的应募兵;彼得一世为俄军第一名士兵布赫沃斯托夫铸造青铜像,当时授予士兵军衔可摆脱农奴身份,妻儿列入“士兵阶层”;1861年废除农奴制、1874年实行普遍征兵制后,“士兵阶层”含义消失;
- 当前一般用作军士和兵的泛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其作为士官、军士、兵的统称,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以法律形式固定。
上等兵
多数国家兵衔中最高等级,源自法语:
- 法国军队曾规定,战斗中失去马匹的骑士暂归步兵指挥,保留骑士称号和薪饷、免干粗活,这类人被称为“免除列兵某些职责的人”,即上等兵;17世纪初德国将上等兵作为军衔,授予有经验可靠的士兵,负责哨兵派班、押解俘虏,可代理班长;1716年彼得一世引入俄国,授予屡建战功或长期服役无过的士兵,1722年《官级表》规定陆军设上等兵、上等炮手,海军设上等水兵;
- 世界各国除兵衔只设一级的少数国家(如不丹、韩国、加拿大)外,大多设有此衔;清末军衔制称最高一级兵衔为“正兵”,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使用“上等兵”称号,历届政府沿用;解放军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可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二等兵
部分国家士兵军衔中的一个等级,由德语“自由”和“解脱”演变而来,意为“被解脱”:
- 17世纪雇佣军中,年纪较大可靠的士兵可免除低级繁重勤务和站哨,被称为二等兵;1859年普鲁士炮兵曾设一等兵,位于上等兵与二等兵之间;二战中德国延长士兵服役期至12年,增设一等兵、三等兵,兵衔增至四级;
- 目前兵衔设四级的国家有德国、日本、委内瑞拉、卢森堡等。
列兵
部分国家士兵军衔中最低的一级:
- 俄军根据彼得一世1722年《官级表》首次设置;1874年俄国实行普遍征兵制后,列兵属“低级军衔”;1918年苏维埃工农红军将列兵改称为红军战士,1946年7月恢复列兵衔称;
- 目前设列兵军衔的国家有蒙古、阿尔及利亚、波兰、法国、捷克、卢森堡、瑞士、西班牙、希腊、意大利、巴拿马、巴西、古巴、加拿大、墨西哥、尼加拉瓜、委内瑞拉等;其他国家士兵最低军衔称呼各异,如德国称四等兵,美、日称三等兵,印尼、比利时称二等兵,有的称新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