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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知识素材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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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盗的知识

一、海盗的英文三种说法

1. PIRATE(海盗)

  • 基本意思是海上抢劫者;对应的“PIRACY”指在海军部司法权范围内的海上掠夺,还包括由政府授意、组织的“官方海盗”。

2. CORSAIR(伊斯兰教徒海盗)

  • 特指在地中海劫掠的海盗或私掠者,其中最著名的是来自北非的伊斯兰教徒海盗,他们获政府授权攻击基督教国家的海上运输。
  • 名声稍逊的是马尔他海盗,由圣约翰骑士领导,起初因宗教热情与土耳其人争斗,后来海上掠夺成为真正目的。

3. PRIVATEER(私掠者)

  • 既可以指武装民船,也可指其首领或船员。与海盗的核心区别是:私掠者得到政府命令及授权,专门俘获敌对民族的商船。
  • 私掠许可证:战争期间授权私人驾驶武装民船攻击、俘获、抢劫敌国商船的正式公文,功能随时代变化:
    • 最初用于将私人复仇合法化,比如荷兰商人货物被德国偷窃,若无法通过合法途径索赔,可获许可证俘获德国商船弥补损失,18世纪初不再用于此类场景。
    • 后来成为国家增强海军的工具,让本国在不增加预算的情况下拥有攻击敌国商船的海上力量。被俘船只需带至海军部确认,确保是合法猎物而非中立国财产。
  • 私掠者需遵守国家法律:许可证明确规定可俘获的国家船只,若误抢他国船只,代价极大;若被敌对国家俘获,会被当作海盗迅速处死;若交战两国缔结和平协议后仍攻击友邦船只,也会被捕。
  • 私掠许可证的使用于1856年终止,多国在巴黎签订声明,美国因依赖私掠者壮大海上力量,签约时间较晚。

二、海盗旗

  • 骷髅旗(骷髅加交叉骨头)是海盗的标志性旗帜,来源不可考,有说法认为源自法语单词“JOLI”(意为“非常红”),从前海盗用它描述桅顶飘扬的血色旗帜。
  • 作用:向海上猎物传递恐惧。海盗平时使用“假色”(任意国国旗),战时升起“真色”(骷髅旗)用于联络和恐吓。
  • 旗帜信号规则(18世纪):
    • 追逐猎物时先升白色旗帜表明身份,猎物可能因此投降;
    • 若猎物拒绝投降,升起黑白两色旗帜表明攻击意图;
    • 若猎物继续逃窜或船长过于残暴,升起红色旗帜,意为捕获后不留活口。
  • 第一面海盗旗由艾曼纽·韦恩船长于18世纪在加勒比海升起。

三、海盗的规章

多数海盗组织有严格的成文规章,由全体船员签名遵守,内容包含战利品分配比例和严厉的违纪处罚。以下是两个典型案例:

巴沙洛缪·罗伯茨船长的规章(1724年,查尔斯·詹森船长记录)

  1. 每人都有选举权;
  2. 人人平等,财产方面不得欺骗,违者放逐;
  3. 禁止赌博;
  4. 晚八点熄灯,此后想喝酒的到甲板上去喝;
  5. 保持武器整洁,随时可用;
  6. 男孩和女子不得加入队伍,若有船员带女子到海上,将被处死;
  7. 延误战机者,处死或放逐;
  8. 船上不得互斗,争端到岸上用剑或手枪解决;
  9. 不得谈论改变生活方式的话题;
  10. 船长得两份战利品,炮手一份半,其他人等一又四分之一份。

约翰·菲利普船长的规章(1924年,菲利普·高瑟记录)

  1. 人人遵从内部命令,船长得所有战利品的一半;
  2. 逃跑者和对同伴守秘者将被放逐(给予一桶火药、一桶水、一件小武器);
  3. 从群体中偷盗财物者,视价值大小,放逐或枪决;
  4. 遇见别的被放逐者,给予船长和船员认为合适的惩罚;
  5. 在船上殴打他人者,处以摩西之法(赤裸背上打四十鞭);
  6. 折断武器者、持蜡烛不加灯罩者,同上;
  7. 不能保持武器整洁者、玩忽职守者,扣除应得的战利品,或给予船长和船员认为合适的惩罚;
  8. 战斗中失去一关节者,给予四百金币;失去一肢者,给予八百金币;
  9. 调戏女子者立即处死。

四、海盗的武器

海盗依赖武器生存,当时流行手枪和水手弯刀,也使用其他各类武器:

  • 匕首:适合突袭,在挥剑不便的狭小空间也十分实用;
  • 登船斧:设计简单(铁板加木柄),登船时砍断索具和网效果极佳;
  • 火枪:属于豪华装备,并非人人拥有。用碳、硫和硝石混合制成的黑火药驱动圆形铅弹,18世纪多依靠燧石打火器点火,无膛线;
  • 霰弹枪:与火枪类似,但一次可发射数颗子弹,比火枪短,枪口张开,类似现代猎枪;
  • 手枪:比火枪更常用,体积小便于携带和使用,海盗对其推崇备至,传说黑胡子的子弹带上装有多把套子里的手枪;
  • 水手刀:海盗最主要的武器,比一般刀剑稍短,呈弧状以增强劈砍威力,无需高深使用技巧,也是海军舰船上的标准武器;
  • 大炮:黑火药出现后应运而生,构造简单(中空粗管堵塞一头),可发射圆球弹(打穿船板)、葡萄弹(撕裂船帆或大面积杀伤人员)、铁链弹(打断桅杆),以“磅”分级(如十磅大炮、十二磅大炮)。

五、海盗的食物清单

海盗长期漂泊海上,食物条件恶劣:

  • 主食:发霉的面粉与米饭、腌乳酪;
  • 菜肴:咸肉与鱼、蔬菜;
  • 饮品:不新鲜的淡水、曝晒数星期的陈啤酒、蒸馏白兰地、白兰地+茶+柠檬汁+香料的混合饮品(加柠檬汁预防坏血病与佝偻病);
  • 水果:钉铁钉的木菠萝、芒果、香蕉与苹果(钉铁钉是为了补充铁质,预防贫血);
  • 非常时期配菜:海鸟、猫、狗、老鼠与臭虫(为了生存不得不食用)。

六、船长的刑罚

在海上,船长拥有绝对权威,船员若不敬或战时怯懦,会遭受严厉刑罚:

  • 抛入海中:将船员从行进的船上扔到海里;
  • 抛入海中·拖曳:受罚者被扎牢在船尾的绳子拖曳,通常死前要承受数天痛苦;
  • 放逐:将受罚者独自丢在荒岛上;
  • 放逐·“One Man Island”:无岛屿时,将受罚者置于舢板上独自漂流,直至死于日射病或鲨鱼之口;
  • 猫的九条尾:用九股涂柏油的绳子制成的绳鞭,残忍的船长会在末梢装鱼钩或火枪弹丸,还会在受鞭笞者背部涂盐和醋增加痛苦;
  • 猫的九条尾·摩西之法:专为船长侍从保留的鞭打形式,通常周一执行,因耶稣曾受三十九鞭,人们认为此刑罚能平息神怒、带来好天气;
  • 浸水:将受罚者浸入水中,再悬挂在主桅下,在刺骨海风中待数小时;
  • 浸水·船底拖曳:“浸水”的致命版,绳子通过船底从右舷拉到左舷,受罚者固定在绳上,被龙骨的锋利毛刺和碎片摩擦,痛苦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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