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40官职现代对照
古代最常见40个官职对照
人们在阅读古代传记和文学作品时,经常会见到各式各样的文武百官职位名称——上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下有负责开闭城门的小门候(相当于如今的门卫)。古代官位的门类、级别和现代相比,同样齐全且颇具趣味。
这些官职在文学著作中有的附有注解,有的则没有。那么,这些文武官衔到底对应多大的权力,又和现在的哪些官职基本一致呢?不妨结合相关资料,列举最常看到的40个官职,便于理解和对照(非专业研究,难免有误)。
- 太守:战国时称郡守,汉代改称太守,是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代全国分三十六郡,郡的级别比县高,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 刺史: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 京兆尹:西汉时期京畿地区的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 太尉:秦至汉代均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
- 越骑校尉:汉武帝时期设置,是禁军的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 廷尉:执掌法律、主审重大案件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的考核与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
- 光禄大夫:皇帝身边的顾问大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 中书令:负责掌管皇帝命令的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 尚书令:参议国家大政,综管政务,为百官之长,相当于行政院长。
- 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多由重臣兼任,相当于元帅军衔。
- 行军总管: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 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的官员,相当于监察部长。
- 知府: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相当于省长(或省辖市长)。
- 知州: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 知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
- 通判:知府的副职,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 兵马指挥:明清时期兵马司的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 推官:掌管刑狱事务,辅助处理司法相关典章,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 都事:负责文书的收发传递,相当于国防部、监察部等部委内设机构的局长。
- 给事中:在皇帝禁宫中供职的寄禄官,相当于元首的生活或政治秘书。
- 经历:部委所属机构的主官,相当于部委二级机构负责人。
- 行人:负责受差遣出使各地,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
- 典宝:协助司宝掌管玉玺,相当于“两办”负责印章管理的副处级干部。
- 县丞: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事务,相当于副县长。
- 主簿:掌管钱粮、户籍事务,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 检校:代理官职,属于秘书级别。
- 教授:府级学官,负责训导、考核学生,相当于省教育厅长。
- 教谕:县级学官,掌管教学事务,相当于县教育局长。
- 训导:协助同级学官教育所属生员,相当于教育厅局副职。
- 税课大使:掌管县级税务事务,相当于税务局长。
- 吏目:州级属官,掌管刑狱及官属事务,相当于市政府副处级干部。
- 总镇:镇守地方的高级武官,相当于大军区司令员。
- 参将:镇守地方的统兵官,分守各路,相当于大军区所属各军军长。
- 游击:职位在参将之下,掌管率兵防御事务,相当于负责防御工作的师级军官。
- 都司:职位在游击之下,掌管防汛军政事务,相当于负责防汛工作的团职干部。
- 州同:州级的佐官,相当于副市长。
- 巡检:掌管地方治安事务的官员,相当于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工作)。
- 侍郎:负责宿卫、侍从皇帝的官员,相当于中央警卫局官员(也有观点认为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
- 典籍官:掌管官府的书录图籍事务,相当于图书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