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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巫术

一、巫术的概念

巫术是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对人、事物施加影响或加以控制的方术。古代施术者女称巫,男称觋。它通过特定仪式表演,操纵某种超人力量来影响人类生活或自然事件,以达成特定目的。巫术仪式常采取象征性歌舞形式,搭配被认为具有巫术魔力的实物与咒语,“降神仪式”和“咒语”是其核心内容。

二、巫术的来历

巫术起源于舜帝部落。传说舜帝时期,为满足百姓食盐需求,舜派儿子前往巫咸国担任酋长——“咸”因当地擅长煮卤土制盐得名。巫咸国人身处大荒之中,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龙,与巫即、巫盼等并称“十巫”,其领地在安邑城南,附近有盐池,上承东南薄山流出的盐水,西北流经巫咸山北。

山西运城的潞盐历史可追溯至上古时期,运城最初称“卤”(产盐的卤土),后因音同讹作“潞”,如今的运城即古安邑以西之地。

舜的儿子带领巫咸人制盐时,外人因不懂卤土煮盐技术,将其视为“变术”;再加上制盐过程中,巫咸人会举行祭祀活动,祈祷南风带来适宜析盐的气候,祭祀时伴有歌舞表演与许愿祈祷,整个过程被其他部落误认为是施术,这种“巫人制盐之术”便被称为“巫术”,巫师的称呼也由此而来。

三、巫术的分类

(一)按性质划分:黑巫术与白巫术

1. 黑巫术

黑巫术以嫁祸、报复为目的,常借助诅咒、巫蛊等方式,寻求黑暗或邪恶力量惩罚仇人,往往需施术者付出同等代价。例如普通人用自身血液为媒介召唤邪灵诅咒他人,若诅咒成功,施术者需以生命力作为力量来源,否则诅咒无效甚至会被邪灵反噬。

黑巫术的典型分支是死灵术(通幽术),这是黑魔法中最黑暗丑恶的仪式,源于希腊文“死亡与超自然神力”,可追溯至古波斯、希腊、罗马及中世纪巫师,分为两派:

  • 死灵派:通过开坛、符咒召唤并支配鬼魂,常见于为雇主寻找宝藏,通常在人死后12个月进行(民间认为此时灵魂已离开墓地徘徊),仪式需抑制死灵怨气,经验不足者易遭反噬。
  • 死尸派:通过掘尸、盗墓获取黑色魔力,需使用暴力死亡或夭折的尸体(认为这类尸体灵力未耗尽),甚至有食尸行为,历史上曾因偷掘坟墓引发诸多案件。

此外还有教堂派死灵师,午夜时分在墓地吟诵黑暗诗篇召唤亡灵,仪式中需借助天使咒语保护自己,著名代表有约翰·帝依博士、圣经中的因达尔等。

随着人类文明发展,城市竞争加剧,黑巫术逐渐成为个人争斗的恐怖工具,被多数人唾弃。

2. 白巫术

白巫术以赞美神明、祈福消灾为目的,寻求光明或善良力量帮助他人,无需付出沉重代价。例如以特殊材料祈福时,只需向神明告知目的、献上贡品并答谢即可。

白巫术涵盖求晴、祈雨、驱鬼、破邪、除虫、寻物、招魂,甚至助不孕者生子、促男女相爱等内容,其中与医疗相关的巫术包括:

  • 禁咒:以语言配合模仿巫术活动,如咒枣治疟,在特定文化环境中可鼓舞患者勇气、增强信心。
  • 祝祭:祈求天帝、祖先、神灵保护,具有精神安抚作用,《史记》记载周公曾自剪指甲沉于河,祝祷神灵治愈成王之病。
  • 祝由:以语言为主、辅以仪式祛除病邪,《素问·移精变气论》提到“古之治病者,唯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也”,带有心理治疗成分。
  • 禹步:相传由大禹传承,施法时配合呼吸,闭气握固,想象手如热铁、病状如雪,接触患处即可消散,有三、七、九步之分,需根据病情逐步治疗。
  • 祓除、傩舞及桃茢
    • 祓除:通过洗浴清洁身体除灾灭病,如用春天桃花水洗涤妇女不洁,以求驱鬼育子;
    • 傩舞:周代盛行,腊月前举行大傩仪式驱逐疫鬼;
    • 桃茢:以芦苇花制作的桃木柄扫帚,古人认为可驱赶魔鬼与疫病。
  • 卜筮测疾病:商周时期常用于诊疗,尤其擅长推断妊娠与产期,《易经》中“无妄之疾,勿药有喜”等记载,是对医疗实践经验的总结。

(二)按施行手段划分:摹仿巫术与接触巫术

1. 摹仿巫术

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求吉或致灾的巫术:

  • 黑巫术类:恨某人时,制作写有其生辰八字的人形,通过火烧、投水、针刺等方式加害对方;
  • 祈福避灾类:小儿常落井,制作偶人代替小儿投入井中“破灾破煞”;稻花盛开时男女相会于田,促进稻谷结穗;生疮时将疮画在植物叶或黄纸上移走病患;白云观拴娃娃、民间“偷瓜”祈子等。

2. 接触巫术

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关联物品求吉嫁祸:

  • 治病类:病人病痛处放钱币或贵重物品丢在路上,认为病患会转移到拾者身上;姜原踩巨人足迹生下周始祖弃,便属此类;
  • 加害类:搜集仇人的头发、胡须、指甲及心爱之物用于诅咒;小孩子名字不能随意告知他人,以免被人控制;
  • 彝族案例:奴隶主发现奴隶逃走,将其破衣片放在石磨中磨,认为奴隶会因此迷路;奴隶则头顶石磨逃跑,让磨中布片快速掉落以成功逃生。

四、巫术的常见应用

1. 祈求帮助

人们以特定方式祈求自然力或鬼神达成目的,如汉族求雨时拜龙王,若祈雨不成便采取抬龙王游街、曝晒龙王、掏干井水等巫术手段,逼迫龙王降雨。

2. 招魂

用巫术招回失落的灵魂,适用于人、动物、植物:

  • 基诺族为谷神招魂,苗族为牛招魂;
  • 汉族小孩生病时,母亲拿小孩衣服到村外呼喊名字招魂;
  • 彝族为出走多年或客死异乡的长辈招魂,由巫师站在高山上,朝着死者出走方向呼唤名字,并用麻线象征牵引灵魂归来;
  • 壮族、毛难族有为亡人、情人招魂的习俗,小伙子请女巫主持,女巫神附体后代表情人与男子对歌倾诉。

3. 诅咒

借助语言魔力加害对方,常见形式包括面对面咒骂,或通过诅咒对方名字达成目的:

  • 傣族“放罗”巫术:从夫妻家坟地篱笆取两片竹,刻上挑拨关系的话语放在对方竹楼下,认为三天内夫妻会失和;
  • 东北汉族、满族“蒸猫诅咒”:失主将偷者生辰八字、姓名与猫一起蒸煮,诅咒偷者如猫般惨死。

4. 驱鬼

对鬼施行的攻击性巫术,常用于生产、建房、治病、丧葬:

  • 凉山彝族毕摩治病时,让病人头顶竹簸箕,助手将火塘灰撒向病人头以驱鬼;苏尼则敲羊皮鼓请山神降临,将“鬼”封入陶罐扔进火塘;
  • 汉族的纸船明烛照天烧、婚礼上箭射新娘、迈火盆等习俗,后来多被道教继承,符、剑、印、镜成为道士主要驱鬼工具;
  • 黎族对凶死者送葬时,走弯曲路线、用巨石压尸或木桩钉尸,防止凶死者灵魂返回扰乱家人。

5. 避邪

利用物件防止邪鬼侵扰的消极巫术,装饰于建筑、交通工具、生产工具或佩戴在身上:

  • 普米族在门或墙上印石灰手印纹,门楣挂刀、剑、锯、羊角;
  • 鄂伦春族在“仙人柱”上悬挂野猪牙、熊鼻;侗族在门上挂狗头;
  • 苗族在门上挂米筛(象征眼睛多,识破鬼的行踪)和渔网(捉鬼工具);
  • 彝族在门上画虎图腾,我国西北及欧洲地区挂马蹄铁,汉族的护身符、门神、镇宅宝剑等也属避邪物。

五、放蛊巫术

1. 蛊的定义

蛊是一种以毒虫作祟害人的古老恐怖巫术,主要流行于我国南方及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从字形看,是将诸多虫子置于容器中;《十三经注疏》称“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本草纲目·虫部四》则认为是人工喂养的毒虫,“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

2. 蛊的制作与种类

蓄蛊者多为妇女,蛊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

  • 金蚕蛊:最凶恶的蛊,制作时将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49日后取出存于香炉中。饲养者可借其发财,但需告知金蚕“亏欠”,否则金蚕会要求“买人喂食”;不想养时可将其“转嫁”,用包包银两、花粉、香灰代表金蚕放在路上,由贪财者拾取。中蛊者腹肿、七窍流血而死。
  • 疳蛊:又称“放蛋、放疳、放蜂”,流行于广东、广西。端午日捉蜈蚣、小蛇等毒虫加头发,晒干研粉供奉在瘟神像前,久而成蛊,放入饮食可毒害人。
  • 癫蛊:侗族流行,将蛇埋土中生出菌类,用以使人成癫。
  • 肿蛊:使人腹部肿大。
  • 泥鳅蛊:用蛊粉与竹叶浸泥鳅给人吃,使人中毒。
  • 石头蛊、篾片蛊:以蛊药泡制而成,放在路中害人,可进入人体作祟引发恶疾。

3. 施蛊方法

多将蛊放入食物中,蛊女常把蛊下在第一块食物上,可下虫本身、虫粪便或涎沫;也可不通过食物施蛊,如苗族蛊毒可通过嘘气、注视传播。

4. 中蛊症状与防治

  • 症状:咽喉肿胀无法吞咽、面目青黄日渐消瘦、胸有积物咳嗽不止、胸腹胀鼓肢体麻木,或数日、数月内死亡。
  • 验证方法:嚼生黄豆无腥味则中蛊;少数民族地区用含银针的鸭蛋白,若蛋白与银针变黑则中蛊。
  • 预防方法:避开蛛网灰尘之家(疑为养蛊之家);就餐时若主人先敲杯碗再盛饭,需警惕;随身携带大蒜,不饮用陌生酒水。
  • 解蛊方法:服用雄黄、大蒜、菖蒲煎水或石榴根水泻毒;金蚕最怕刺猬,可入药治蛊;道破施蛊意图也可破解,如买刺梨时先问“中有蛊否”,答“无”则无害。

六、禁忌巫术

禁忌巫术是关于社会行为、信仰活动的限制约束观念与做法,通用名词为“tabu(塔布)”,指不能被普通人接触的有超自然灵力的人、物、地,分为神圣物与不祥/不洁物两类,是普遍的迷信形式。

禁忌产生原因多元:

  • 畏惧自然力:雨后不能用手指虹,否则烂手指;
  • 爱护老人儿童:孕妇忌吃生姜、兔肉;
  • 崇拜鬼神:敬重图腾、圣地、祖宗牌位、巫师;
  • 迷信吉凶祸福:婚姻忌男女属相相克、婚期忌单数,月食期间不能结婚;蒙古族见猫怀孕,不准往筷子桶插筷子,否则猫会流产;卖牲口需剪下撮毛留下,否则破财。

七、神判巫术

神判巫术又称神裁、神断、天罚,是祈求神灵裁判人间是非真伪与财产纠纷的古老方法,是民间习惯法的重要发展阶段。上古皋陶氏曾用羊(神羊)触嫌疑犯判罪,后来神羊演化为獬豸,成为刚正法官的象征。

常见神判方式:

  • 斗田螺(景颇族):失物者与嫌疑者各放一只田螺入碗,以田螺胜败判断偷窃事件;
  • 蜡烛燃烧(阿昌族):双方各点一支蜡烛,以燃烧时长判断是非;
  • 蛋卜(景颇族):取嫌疑者家房顶上的茅草放入碗中,巫师念经后倒鸡蛋,鸡蛋清先粘在谁家茅草上,谁家就被认定偷窃;
  • 火判:西藏火中拾物,嫌疑者从火中取出烧红的石头或铁,手未烧破则无罪;壮族踏火堆,脚未伤则有理;
  • 血判(瓦族):失者与嫌疑犯在头人、巫师监督下相互摩擦手掌,一方出血则需赔偿或道歉;
  • 此外还有捞油锅、水锅、潜水等神判方式。

八、中国藏族巫术

藏区巫术遗存分为两类:

1. 原始自然巫术

产生于吐蕃止贡赞普以前的“笃本”时期(土生土长的原始本教阶段),主要用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如祈求避免暴风雨、冰雹,防止野兽侵扰,保障人畜平安与庄稼收成。这类巫术形式古朴,源于先民让大自然顺从自己的幻想。

2. 人为巫术

止贡赞普以后,藏区过渡到奴隶社会,象雄本教传入并融合“笃本”,巫术内容转向人与人的关系,包括诅咒仇敌、驱鬼除邪、招魂祛病、占卜征兆等。这类巫术形式繁琐复杂,巫师服饰、法器、仪轨、传承都更为讲究,逐渐成为藏区巫术主流,但边远地区仍保留原始自然巫术。

人为巫术后来沦为统治者的工具,恶化了人与人的关系,常给人们带来恐惧与灾难。

九、养鬼巫术(控灵术的一种)

养小鬼属于阴损的控灵术,有伤功德,灵界人士多不习练,以下为相关知识普及(请勿尝试,后果自负):

1. 小鬼的来源

需拘提冤死的童魂,使其无法正常轮回,来源包括:

  • 未满2岁夭折的小孩;
  • 胎死腹中的胎儿;
  • 凶死的童魂(能力最强)。

必须在死后7天内用符咒镇住魂魄,使其依附在柳木等载体上才能驱使,常见获取方式:

  • 阴年阴月阴时,到淹死小孩的水边用黄杨木聚魂,符咒锁住后刻成人形,起坛做法108天;
  • 到凶杀/灾难现场,用馒头蘸血(或冥纸、柠檬汁)聚3岁内丧生孩童的魂,依附在桃木上放入小棺材做法49天;
  • 开棺取难产孕妇腹中童尸修炼(极为伤天元,使用者少);
  • 刻小棺材,挖开刚死孩童墓地,用蜡烛烧烤童尸下巴接尸油,直接炼制小鬼。

2. 养小鬼的利弊

  • 好处:演员可增加运气迅速窜红,赌徒可发财等;
  • 坏处:小鬼越强反噬越狠,饲主往往最终死于小鬼之手,违背“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的规律,需以未来不得好死换取眼前辉煌。

3. 四种常见养鬼方法

(1)勾魂法(茅山术)

打听夭折童男童女的生辰八字,待其下葬后,深夜到坟前焚香祭告,插藤茎在坟头,待藤茎繁茂时再次施法勾魂,使魂魄附在藤上,斩下一段藤茎雕成约半尺高的木偶,画五官后收藏在玻璃瓶中。通常会勾一男一女两个魂魄,避免小鬼因寂寞逃离。主人需吹口气念咒语唤醒小鬼,吩咐办事。

(2)降头术(泰国衍生)

斩森林中的木头雕成小棺木,掘开童男童女(或婴儿、未破身孩童)的坟墓,取出尸体,用人体脂肪提炼的蜡烛烧烤尸体下巴,接尸油入小棺木,加盖念咒49天,魂魄即可听命差遣。

(3)偷龙转凤(茅山邪术)

以自己的小孩为目标,种植元菜,每日用符水浇灌。婴儿出生后割下元菜,烧符作法将婴儿魂魄转移到指定对象上,婴儿会因此猝死,施术者报应悲惨(绝子绝孙、祸延后代等)。

(4)追魂骨

开棺取出夭折小童的肋骨(童女取右边第四根,童男取左边第三根),念咒作法收魂供差遣。

4. 养小鬼的人群

多为偏门“五鬼行业”从业者,即吃、喝、嫖、赌、诈相关人员,如职业赌徒、诈骗犯、投机商人、演艺圈人士、算命者、复仇人士等。

5. 防范养鬼巫术的方法

  • 尊重儿童,任何地方都以爱心对待儿童,不拒绝陌生儿童的求助;
  • 看到无小孩却摆放大量玩具的家庭,尽量避免与其家人冲突;
  • 到别人家吃饭,若桌上多放一副餐具,尽量离开;
  • 避开冬天夏天都身体冰凉、透出阴气的人;
  • 看到异常干净的家庭多留神,小鬼最爱干净,不要故意弄灰尘试探。

6. 养鬼巫术的使用方式

在家中安奉小鬼,摆放清水或饮料一杯,小瓶装生鸡蛋一只及白米,少量玩具及衣服。外出时念咒呼唤小鬼名字,贴身携带,饮食时留少许食物在碗碟中即可。

其中“柳灵郎”是常见类型,以8岁左右暴毙儿童的魂魄(元阳未泄、恋世心强),收入特定柳树枝雕成的像中,祷告至香抖动即成功。施术者需忍受“孤、贫、夭”:孤独修行免累及他人,过清贫生活不为谋利,可能早年夭折,因改变定数需承担因果报应。

十、作“巫”的人

原始民族相信存在能与冥冥之中力量沟通的人,这类人有多种称呼:觋(Wizard)、巫(Witch)、妖术师/术士(Sorcerer)、医巫(Medicine man)、萨满(Shaman)、祭司(Oracle)、占卜师/魔术师(Magician)。

  • 英国人类学者马凌诺斯基认为,巫是人类最早的专门职业,提供人力无法驾驭的力量;
  • 人类学者林惠祥认为,部落中头脑灵敏、自称通晓神秘奥义者,会成为运用魔术的神巫;
  • 宋兆麟认为,史前巫师不仅是巫教与巫术活动的主持者,也是当时科学文化知识的保存、传播与整理者,在天文、医学、文学、音乐等领域贡献突出,是史前时代的智者与精神领袖。

十一、中华文化中的“巫”

“巫”既是姓氏也是职业,《风俗通义》记载“巫氏,凡氏于事,巫、卜、匠、陶也”,姓氏源于“巫”这一职业——天地鬼神与人的媒介者。

  • 《说文解字》释:“巫,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觋,能齐肃事神明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
  • 《国语·楚语》载:“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

早期巫师地位崇高,陈梦家将殷人祭祀对象分为天神、地祇、人鬼三类,巫本身即属被崇拜信奉的神祇之一。张紫晨认为,巫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原型,是上古精神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对天文、地理、历法、医药等文化领域的推进作用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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