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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攻篇:网文战争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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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谋攻篇》

一、原文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闉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二、重点注释

  1. 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完整地使敌国降服是上策,经过交战击破敌国就次一等。全国,指使敌国整个地降服;破国,指攻破敌国。曹操注:“兴师深入长驱,距其城廓,绝其内外,敌举国来服为上;以兵击破,败而得之,其次也。”
  2. 军、旅、卒、伍:古代军队的编制单位。旧说12500人为军,500人为旅,100人为卒,5人为伍。春秋以后,各诸侯国军队编制不完全统一。
  3. 上兵伐谋:最好的用兵方法是以谋略使敌人屈服。上兵,指高明的用兵策略;伐谋,用谋略战胜敌人。
  4. 伐交:通过外交途径,分化瓦解敌人的盟国,巩固自身盟国,迫使敌人陷于孤立而屈服。交,指外交。
  5. 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攻城是迫不得已才采用的下策,《孙子兵法》认为以城堡为作战目标的攻坚是最次的作战方式。
  6. 轒辒(fén wēn):古代攻城用的四轮车,以排木制作,外蒙牛皮,可容纳10人,用于运土填塞城壕。
  7. 具器械:准备攻城用的各种器械。具,准备。
  8. :结束、完成。
  9. 蚁附之:指士兵像蚂蚁一般攀梯攻城。
  10. 屈人之兵:降服敌人的军队。
  11. 非战:指运用“伐谋”“伐交”等策略迫使敌人降服,而非直接交战。
  12. 拔人之城而非攻也:夺取敌人的城池不靠硬攻的方式。
  13. 毁人之国:汉简《孙子兵法》作“破人之国”,指灭亡敌人的国家。
  14. :万全,指用周全完善的谋略。
  15. :通“钝”,指军队疲惫、受挫。
  16. 十则围之:拥有十倍于敌人的绝对优势兵力,就对敌人四面包围,迫其降服。
  17. 五则攻之:拥有五倍于敌人的优势兵力,就主动发起进攻。
  18. 倍则分之:拥有一倍于敌人的兵力,就设法分散敌人,在局部形成更大的兵力优势。
  19. 敌则能战之:与敌人兵力势均力敌时,要善于设法战胜敌人,比如设伏诱敌等。敌,指势均力敌。
  20. 少则能逃之:兵力少于敌人时,要善于摆脱敌人。逃,指脱离、摆脱。
  21. 不若则能避之:各方面条件均不如敌人时,要设法避免与敌人交战。
  22. 小敌之坚,大敌之擒:力量弱小的军队如果只知坚守硬拼,就会成为强大敌人的俘虏。
  23. :指国君。
  24. :辅佐、辅助,这里引申为助手。
  25. :周到、周全。
  26. :漏洞、缺陷。
  27. 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国君可能贻害军队的情况有三种。患,危害、贻害。
  28. 縻军:束缚军队,使军队无法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行动。縻(mí),羁縻、束缚。
  29. 三军:军队的通称。周代大的诸侯国设三军,分为左、中、右或上、中、下三军。
  30. :参与、干涉。
  31. 乱军引胜:扰乱自己的军队,从而导致敌人获胜。引,引导、导致。
  32. 知胜:预知胜利。
  33. 识众寡之用:善于根据敌我兵力对比的情况,采用恰当的战法。汉简《孙子兵法》中“识”作“知”。
  34. 百战不殆:每次作战都没有危险。殆,危险。

三、核心思想解读

(一)以“全胜”为核心的谋略思想

“谋攻”的核心是一个“全”字,如同孔子哲学的“仁”、老子哲学的“道”,是贯穿《孙子兵法》的重要线索。“全”本义为无瑕的纯玉,引申为完整、完备、完美。孙子提出取胜的总指导思想:“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即以既能自保、又能全胜为出发点选择作战方式,这也是本篇的主旨。

孙子的“全胜”思想是春秋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当时战争目的与战略企图相对简单,常可通过炫耀武力、外交斡旋或小规模较量达成政治目的。但我们不能片面将其理解为“不战而屈人之兵”,还应包含战争指挥中“胜于易胜”“胜己败者”等用力少而获利大的策略,体现了朴素的唯物辩证思想——战争胜利需人与物的结合,物质力量仍需物质手段去战胜。

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司马法》提出“上谋不斗”,司马穰苴整饬军队使燕晋不战而退;《尉缭子·战权》强调“高之以廊庙之论”;《吴子·图国》认为“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均是对孙子“全胜”观的继承与发展。

(二)四级制胜手段的运用

孙子将制胜手段分为四个层级,优先级依次递减:

  1. 上兵伐谋:打破敌人的战略企图。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敌人谋划攻我时,先挫败其谋略,如春秋时晏婴在外交场合挫败晋平公攻齐的企图;二是我方欲攻敌时,打破其防御部署,如秦晋河曲之战中,士会献策诱使晋军脱离防御工事,打破其持久防御计划。
  2. 其次伐交:通过外交斗争战胜敌人。以齐楚召陵结盟为例,楚成王派屈完面对齐桓公的八国联军,以实力为后盾进行有理有节的外交斡旋,最终避免战争、达成结盟。“伐谋”与“伐交”相辅相成,如晋楚城濮之战中,晋文公争取齐秦参战、拆散楚与曹卫同盟等行动,便融合了两种手段。
  3. 其次伐兵:在战场上根据兵力对比灵活应变。孙子提出:“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即根据敌我优势、均势、劣势三种情况,采取不同作战策略。如二战中德军以数倍于波兰的装甲兵力迅速攻入波兰,便是“五则攻之”的典型体现。
  4. 其下攻城:迫不得已才采用的攻坚手段。修造攻城器械、构筑攻城工事需耗时数月,且将帅急躁驱使士兵强攻时,往往伤亡惨重却难以破城,是战争的灾难。

(三)“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战争规律

孙子认为战争指导的关键在于掌握敌我情况,否则会招致严重后果。他指出国君贻害军队的三种“瞎指挥”行为:束缚军队进退、干涉军队行政、干预军事指挥,会导致军队疑惑、诸侯来犯,最终“乱军引胜”。同时,他提出五条“知胜之道”:

  • 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
  • 识众寡之用者胜;
  • 上下同欲者胜;
  • 以虞待不虞者胜;
  • 将能而君不御者胜。

最终,孙子总结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战争指导规律:“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这是《孙子兵法》的精华,也是贯穿全书的核心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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