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嫁习俗素材
古代的婚嫁
旧式婚姻多为封建包办买卖婚姻,礼俗繁琐;民国以后渐兴文明结婚,直至解放后才废除旧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
说亲
旧时婚姻多凭媒妁之言,流程如下:
- 男方请媒人前往女方提亲,称为“报吉”;
- 女方同意后,交出写有女儿生辰八字的红帖(即“庚帖”),俗称“出帖”“出八字”;
- 男方将庚帖压在祖宗牌位前的香炉下三天,称为“压庚”;
- 请算命先生测算男女双方生辰八字是否相克,称为“合婚”。若五行相冲相克,则退回庚帖并附送礼物致歉。
新社会实行婚姻自主,但农村不少地区仍流行说亲;城市男女青年大多自由恋爱,也有经人介绍相识、征得家庭同意后确定关系的,称之为“找对象”。
订婚
嘉兴地区订婚旧称“安心”,不同时期的习俗各有不同:
- 旧时:合婚成功后,男家送“安心礼”至女家。富家礼重,会送一块镌有吉祥花纹的金饰、一个金锭、一对金如意,取“决定如意”的口彩;女方受礼称为“受茶”,需向男方回礼,之后请至亲吃安心酒公布婚约。贫家送礼则依经济情况而定。此外,订婚后逢节日男方要向女家送装在竹篮或木篮里的粽子、月饼、鸡鱼等礼品,俗称“送礼篮”。
- 民国时期:城市有地位人家会举行订婚仪式,还流行男女双方交换照片。
- 建国后:“送礼篮”习俗仍在城乡流行,但城市更为简化,一般仅在中秋和春节由男方向女方馈赠少量礼品。
准日
即男女双方确定婚期,不同时期和地域的习俗差异明显:
旧时习俗
据《嘉兴府志》《古禾杂识》记载,准日时男家向女家送茶,女家回赠糕且需返还一半,谓之“两头高”。富裕男家还要置办首饰(金戒、手镯等2至4件)、果盒(内分两框,一置桂圆、一置茶叶)及数十元至数百元聘礼,由媒人送至女家;女家则备糕盒及玻璃盒装的和合二仙像(绸或纸制),座下红绸包庚帖回赠男家。
此外,准日前媒人需先“话亲”:男家托媒人提议迎娶,女家需故意推辞至少三次才答应。
农村习俗
农村礼仪相对简单,男方选定婚期后提早半年通知女家,称为“对盘”“行大盘”,托媒人送去绸缎、布料、首饰及可观礼金。部分地区存在女方讨价还价,导致男方追加礼金的情况。建国后此俗仍流行,曾因女方追索聘礼、男方无力满足引发婚姻纠纷,不少男方为行聘负债累累。
迎娶
迎娶仪式在不同时期、城乡之间差异巨大:
清代嘉兴豪富之家
据《古禾杂识》记载,豪富之家迎亲排场盛大:新郎即便平民也穿蟒服戴数珠,甚至有僭越戴红顶的;亲友衣着光鲜在轿前陪娶;新娘乘彩舆,婢媪手持安息香随行,香气可达数百步。
民国时期
- 城市:新娘乘花轿或彩船,新郎着长袍马褂或西装;新娘多穿粉红绣花旗袍,部分用粉红色兜纱。迎娶至男家后举行文明结婚仪式,设证婚人、主婚人等,仅行鞠躬礼不跪拜,当日宴请宾客的规模依经济状况而定,多请厨师上门包办。
- 农村:大多沿袭旧俗,迎亲前女方索要“谢娘篮”“请坐礼”“抢舅礼”甚至“肚子痛钱”,有“发轿还要银百元,媒人随轿送五盘”的说法。男方要选已婚青壮年抬轿或摇船,花轿迎亲时需父母双全的两童男提灯。迎娶时需见门作揖,女方才开门。女方上轿前隔门槛传嫁妆,马桶(俗称“子孙桶”,红漆,内放花生、染红半熟鸡蛋)为必备嫁妆。新娘上轿需哭(称“哭发哭发”),由母亲喂饭后,兄弟扶轿杆旋三转再抬往男家。乘船迎娶时,船上置带泥青竹,船出港后本村青年会在桥上讨喜钱(称“拦水港”),不满足则阻挠。
到男家后,喜娘扶新娘踏五只麻袋进门(传递麻袋铺路称“传代”,兆“五子登科”);新人拜天地、祖先、父母及互拜后“吃寿面”,向父母跪着敬酒;新郎持秤杆(寓称心如意)或甘蔗(寓节节高、老来甜)挑开新娘红纱巾;喜娘撒枣子、花生等(称“撒帐”),部分地区还有《撒帐歌》。平湖农村旧有吃“小夜饭”习俗:婚礼结束后,长辈从新娘箱中取两碗合放的冷饭加咸菜,让新人并肩吃完。
建国后
- 70年代前:城市迎亲仪式从简,新人或步行或骑自行车迎娶,婚礼在男方家举行,中午在新娘家吃喜酒,晚间在男家宴请亲友,仅数桌酒席;干部结婚更简,多是分送糖果宣布结婚。
- 70年代后期:婚礼渐趋奢华,用三轮车(戏称“大篷车”)满载嫁妆结队而行。
- 80年代中期后:大操大办之风兴起,迎娶用小轿车(少则一二辆,多则七八辆),贴大红双喜字,沿街游驶;新娘披白婚纱,新郎穿黑西服。晚间在酒家办喜宴,新人在门口迎候宾客,新郎敬烟、新娘给小辈分送数十元礼金,酒席由男方负担,每桌数百元(80年代末约200-250元),席毕剩菜由双方带回家;80年代末时兴拍摄婚礼录像。
- 农村:迎娶不用花轿,代之以船,订婚彩礼仍重,迎娶前新郎需备名目繁多的礼金。近十多年来有用自行车迎娶的,婚后流行外出旅游度蜜月;80年代以来喜宴与城市相似,新娘参与敬烟敬酒,酒席以冷盘、热炒为主,配全鸡全鸭等,用瓶装酒取代家酿米酒,每桌约二百元。
此外,婚礼当日,男女双方家长及近亲长辈需向新人致送“红纸包”,俗称“见面钿”。
望潮(吊烟囱)
结婚后第二天,新娘的兄弟前往探望,男家设宴招待,嘉善一带俗称“通灶囱”,嘉兴俗称“吊烟囱”。
民间相传此俗源于古时新娘遭婆家妯娌捉弄,被堵烟囱导致烧饭烟雾弥漫受公婆指责,其兄弟探望时疏通烟囱才解决。该习俗暗含娘家兄弟保护新娘在夫家地位之意,建国后仍流行。
回门
清代称“对月”“望对月”,即结婚一个月后,丈夫随妻子回娘家探望,新郎带去一桌酒菜(俗称“桌面礼”),岳父母也会回赠见面礼。建国后农村仍流行此俗,但回门不限于满一月,多数三天便回门。
喜娘
俗称“喜阿妈”,为半职业性质,主要负责婚礼前后的礼仪引导与事务操办:
- 婚礼前一天到新郎家,为新郎母亲梳妆、接待客人;
- 迎亲日准备迎亲船的物品用具,随船到新娘家引新娘上轿、入船;
- 到男家后引新娘上岸、下轿,仪式结束后引新人入洞房,铺床摊被,陪伴新人吃“状元花烛饭”;
- 次日安排新郎父母吃寿饭。
喜娘通常口齿伶俐,能在各仪式上随口编出讨喜的顺口溜(口彩)。